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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免职环保局长复出背后的环保困境

www.fjnet.cn 2013-02-08 12:03  叶祝颐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2010年4月,云南省鹤庆县发生特大血铅事件,84名儿童发现血铅中毒的症状。随后当地纪委、监察部门启动问责,鹤庆县环保局局长李顺才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并被免职。近日,李顺才被任命为鹤庆县商务局副局长、招商合作局局长。有网友戏称这是典型的“假摔”。(2月7日新华网)

辖区出现重大血铅事件,环保部门监管不给力,环保局长肯定难辞其咎。问题官员在风头过后重获任用,相关部门对问题官员如此“罚酒三杯”确有“假摔”的嫌疑。但是,换个角度讲,当地发生血铅事件,仅仅是环保局长的责任吗?如果不理顺环保机制,不转变发展观,即便李顺才永不复出,当地恐怕也难以走出环保困境。

事实上,因为污染企业造成民众(特别是儿童)血铅中毒的情况并非个别。执法疲软几乎是环保部门的通病!比如郴州血铅事件的教训就十分深刻。从郴州市环保局的工作记录来看,从建厂到生产,环保部门对重污染冶炼企业的干预一直没有停止过,并先后10次发文责令停产。但是,环保局的十道“令牌”都没能关闭污染企业,直到爆发“血铅超标”事件,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在湖南省政府直接干预下,郴州市环保局才关闭了污染企业。再比如,安徽怀宁高河镇污染电瓶厂无视环保局停产通知,一直偷偷生产,直至酿成重大血铅中毒事件。

很多环境污染企业,特别是政府重点保护的利税大户,环保部门是“无能为力”的。如果环保部门地位不独立,人财物配备都受制于当地政府,环保部门没有强制执行权,环保部门有心站回正义立场,对污染企业作出了处罚、停产决定,也撼动不了污染企业一根毫毛。

环保局遭遇执法尴尬是普遍现象。云南阳宗海污染事件也是一例。阳宗海最大排污企业在建厂时根本没有办理任何环评手续。群众投诉不断,云南省环保局多次点名通报该污染企业,该企业竟被玉溪市政府授予“守信用、重合同”企业称号,由于有政府护短,企业根本不理会环保部门的警告与整改意见。对此,环保专家痛心疾首,环保部门也无可奈何。江苏省仪征市几任环保局长书记都曾举报辖区污染企业,都无果而终。其他地方的环保局奈何不了污染企业,鹤庆县环保局执法不给力恐怕也有其“苦衷”。

种种事实表明,要破解环保执法难题,真正落实科学发展观,单凭环保一个部门的战斗力远远不够。政府切实转变环保观念,提高环保部门执行力,才是问题的关键。

环保教训太多太多。每一次环境污染事件都令人警醒。痛定思痛,地方政府也岂能躺在靠牺牲环境与健康代价换来的GDP政绩上沾沾自喜。为何那么多孩子血铅中毒,警醒不了地方政府?我担心的是,相对于意义被无限夸大的GDP来说,环保监管再重要,也不过是神马,是浮云。污染问题再严重,也没有GDP上不去严重。不断重演的血铅事件刺激不了政府的环保神经,环保局长因血铅事件被免职又复出,让人何其悲哀!

面对特大血铅事件,作为环保局长无疑要担责,相关部门安排被免职的环保局长复出即便不违规也不合情理。但是如果我们脱离当前的环保现实,单纯责备环保部门有失公允。相对于庞大的GDP政绩而言,要让环保问题受到重视,就要提高环保部门地位,改变环保部门受制地方政府的尴尬局面。痛下决心改革政绩评价体系,落实环境污染问责机制,扣除官员的污染政绩。铲除拿环境换GDP的现实土壤,遏制住官员制造污染政绩的冲动。如果畸形的污染政绩观不改变,如果环保部门权利地位不独立,执法不给力,即便把所有监管不力的环保局长都拿下,好多地方仍然走不出环保囚徒困境。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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