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最新原创 > 正文

职业农民,不过仍然是“职业农民工”

www.fjnet.cn 2013-02-17 08:39  李振忠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2月15日《钱江晚报》报道: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巡视员关锐捷表示,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要发展“家庭农场”,很重要的一个因素就是要解决职业农民的问题。这种职业农民,相对过去,不是是个农民就可以干活的,也要有资格的审查。比如像日本,职业农民首先要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其次要有经营管理能力,最后还要懂科学技术。如果达到这些要求,在日本是要给补贴的。

日本有“职业农民”,当然更有农民,但日本的农村地区并没有见到农民闲人,而是任何一个农民均有活干。渔民也一样,一条渔船之上,有掌舵者,也有水手,还有专门下网捕鱼者,只要不是严重残疾,任何一个渔民都可以“干活”的。

美欧国家也一样,对待任何一个农民,不是把目光盯在此农民有没有文化水平,要不要给其办个《职业农民证》的问题上,而是盯在努力培养这个人成为文化农民科学技术农民这个着眼点上,否则就会出现一种通病之弊端,即《办职业农民证》,年审《农民职业证》,抬高《职业农民证》门槛以肥私的丑恶。

中国是农业国,又是农业大国,历史上国民的组成占绝大多数者是农民。封建社会开明时期以人丁分田,而不以文化水平管理能力懂科学技术为门槛分田。建国以后分田到户,也没有按小学初中高中文凭来分田,即便到了“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的历史时期之内,也没有按照职业农民与非职业农民来承包责任田。如今却来一个“职业农民”的高门槛让广大农民来“跳龙门”,是不是根本没有顾及农民的文化水平普遍不高的事实?

现时的符合“职业农民”门槛者,基本上都进了城务了工,凡城市企业中有文凭门槛的技术工人,大多数由具备一定文化水平的农民工来承担,真正在农村坚持种田的文化农民并不多。设定一个如此高的“职业农民”门槛,是不是一种曲高和寡?

“家庭农场”最大的隐忧不是缺少“职业农民”技术农民的问题,而是“家庭农场”之外的非家庭农场农民如何得到国家的扶持?如果惠农政策往“家庭农场”倾斜,势必影响到扶贫款项扶贫政策的不均衡,即牺牲大多数非家庭农场农民利益,来“帮富”家庭农场的一切。政策不帮穷却“帮富”,这是不是一种扶贫理念的反其道?

同样,职业农民的最大问题就是,将着力点放在培养职业农民上,而不再顾及非职业农民。那么,农村土地使用效率不高,农业缺乏科学技术含量的问题不仍然无法得到解决吗?

“专业农场、家庭农场,更多的是考虑它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形成固定的、稳定的一个职业。”集约化运营的大型农场,前苏联有集体农庄,我国有国营农场,有人民公社。但正是因为公社化造成了农民生产积极性的降低才最终选择了“包产到户”。现在“家庭农场”是新生事物,看起来有光明前景,然而当这种“家庭农场”呈市场化动作并大量出现之后,不仍然会出现同样的僵化可能吗?

职业农民,不过仍然是“职业农民工”,其到底能给农民带来多少实惠?又为什么不去提高全体农民的科学技术水平、文化水平、经营管理能力,从而提高整个农业的效率呢?

  • 责任编辑:林雯晶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