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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广告遮牌被扣12分的“罪与罚”

www.fjnet.cn 2013-02-21 17:39  杨朝清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近日,福建福州市司机老李开车时被交警拦下,被告知故意遮挡号牌。这时老李才发现,他的车牌上贴着一张小广告,正好贴在数字“1”上。根据刚刚通过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要扣12分。老李觉得很冤枉,“即使我要遮挡号牌,也不能用这么弱智的办法啊”。(2月21日《海峡都市报》)

这边厢,是交管部门扣分的规定;那边厢,是司机遭遇遮牌“罗生门”的抱怨。在定性还是定量的模糊边界里,在严苛还是宽容的复杂关系中,面对同样的公共政策,不同的利益主体,往往有着不同的价值取向和评判标准。

从情理上看,无孔不入的小广告,原本就是城市的“牛皮癣”,贴在轿车的号牌上也并非没有可能。小贩的“无心之心”,不成想,给司机老李带来了扣12分的“恶果”。原本就是小广告受害者的他,又不得不承受新交规的规训,真可谓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从法理上讲,遮挡污损号牌为闯红灯、闯禁行、超速、变道提供了方便之门,成为“潜在杀手”,随时可能引发交通事故,给他人的生命财产带来潜在风险。为了逃避惩罚,一些别有用心的司机常用光碟、扑克牌、结婚贴纸、迷彩布等物遮挡号牌。为了有效地制止这样的偏差行为,新交规采取了“扣12分”的重罚。

在信息不对称的格局下,面对五花八门的遮挡污损号牌,交管部门难以一一核实信息、拷问动机。作为一种社会规范,新交规有一定的强制性。如果人们随意地解读规则,随意地执行规则,新交规的权威性必然会大打折扣,从而降低其作为公共安全“屏障”的功效。

千百年来,“变通”思想植根于中国社会土壤之中,枝繁叶茂。“变通”的大行其道,让真相模糊,让制度偏废,让公平渐行渐远。从这个意义上说,杜绝“变通”思想,让新交规发挥应有的效力,就必须在一些小概率、极端情形上不近人情;每一个潜在的风险,都应是努力消减的对象。只有这样,新交规才能赢得敬畏,从而为公共安全“保驾护航”。

因此,小广告遮牌即使“罪”不在司机老李,他也必须为自己的大意承担“罚”的板子。当然,我们更期望的是,新交规能够进一步细化认定标准、完善执行程序,在保障交通秩序的同时,让司机合法的个人权利有更多舒展空间。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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