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经济论衡 > 正文

500万元起征遗产税,合适吗

www.fjnet.cn 2013-03-04 15:11  宣华华 来源:新华网 我来说两句

日前,受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委托,由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承担的《遗产税制度及其对我国收入分配改革的启示》课题举行中期成果发布会。研究称,我国已基本具备征收遗产税的条件,并建议将500万元作为遗产税起征点。(3月3日《京华时报》)

随着市场经济发展,贫富差距问题凸显,遗产税这个敏感话题,也逐渐被提上议事日程,其大方向无疑是好的。然而,制订出台任何一项政策都是有利有弊的,开征遗产税在解决一些问题的同时,会不会产生一些新的问题,也需慎重考虑。

透过新闻,北师大在发布课题中期成果之时,似乎把重点集中在了遗产税之“利”上,并没有阐明弊在何处,负面影响几何。从报道看,满眼都是“有利于”,诸如“年税收可达2000亿”、“抑制资产泡沫化,促进房地产价格合理回归”、“调节财产贫富差距,维护市场平等竞争”、“鼓励‘富二代’自强自立”等等。问题在于,假如遗产税真的如此有利无弊,或者极其明显的利大于弊,我们为何没能尽早出台?仅仅因为利益群体的阻扰与反对?恐怕也未必。

事实上,尽管遗产税在西方一些国家普遍存在,但是有其它的配套制度作为支撑的。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那些遗产税税负较重的国家,往往拥有较高水平的社会福利进行“兜底”,在相当程度上保证了遗产税的合理性。其实,这一点也不难理解。试想,假如社会福利政策真正能够覆盖“从出生到坟墓”,让每个人从出生之日起,无论自身健康状况与知识能力如何,都不用为最基本的生存权利犯愁,哪怕征收高额遗产税又有何妨?

相反,如果在上学、看病、购房、养老等基本生活保障都无法保证的现阶段,一旦开征遗产税,并将500万元作为起征点,会不会导致新一波更为迅猛的富人移民潮,减少国内民间投资,加剧民间资产外流,并对社会产生负面影响,也需认真分析研究。毕竟,为子女趋利避害是动物的本能,人更不例外。

正因如此,目前探讨开征遗产税问题,绝不能只言其“利”,更要深入分析其“弊”,还要提出切实有效的解决办法,形成相配套的政策体系,不能让遗产税“单兵突进”。对此,政策研究制订者还要更谨小慎微。

宣华华

  • 责任编辑:唐丽萍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