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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聘任制“试水”需先“试问”

www.fjnet.cn 2013-03-06 10:36  郭  欣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日前,有地区针对公务员身份的终身制和福利待遇的特殊化、缺乏竞争意识和服务意识,工作效率不高等问题,启动“聘任制公务员”试点,用人单位将对聘任制公务员实行合同化管理。

公务员身份的诸多优越性使得“公考”炙手可热,一考定终身的“独木桥”又从高考移到了这片天地。但“缺少竞争,人就会有惰性”。考上公务员就终身有了保障,这样的念头会影响公务员干部的进取意识和服务效能,从而影响机关单位的职能配备和工作效能。笔者认为,“聘任制”或能改变机关单位机构臃肿、人浮于事的现状,给“公考热”降降温。

“公考热”反映出当下各界人才对公权的向往和对社会保障的追求,让我们不得不重新仔细思考政府管理部门的人才选拔制度。不论公务员制度的改革是政府机构“瘦身”还是打破“铁饭碗”,我们首先需要“试问”:为何聘——遇重大事项需要专业性、特殊性人才时“聘”?如何聘——通过什么方式考核、通过什么机制监督?聘任的目的,聘任岗位的职能,是让聘任公务员做一件事或者是做一类事,或者是临时应急,这些都要明确。一定要杜绝“聘而不用”的现象,用人不对事,也是一种人才资源的浪费。

公务员聘任制就是根据工作需要在公共服务岗位上实行由岗定人的一种任用制。此任用制可临时、可长期、也可终生,比之公务员制要灵活,更能招揽贤才,推进党和人民的事业发展。

拿“高考”来说,让文凭“试水”试出了如假包换的伪文凭学习,实质是“伪学习”。公务员聘任制会不会出现“伪聘任”,比如作为非终身制的极个别聘任者工作留尾巴、做事搞拖拉,岗位上的工作由谁来接手、出了问题由谁“兜底”?

“聘任制”的推出,原本是让聘任公务员施展身手、大有作为,如果因为制度的疏漏而“被无所作为”,则得不偿失。因此,聘用制度的关键不在于“聘任”本身,而在于制度之外的人才流动、成长、培育、自我认识等多种因素。“解铃还须系铃人”,人才自身必须有真本事,才能“行行出状元”。有了科学的人才培养教育成长机制,才有公务员聘任制“试水”的前题条件,因此公务员聘任制“试水”需先“试问”,才是真正的“用人之道”。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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