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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儿“自首”一次胜过说教百次

www.fjnet.cn 2013-03-08 16:41  叶传龙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3月2日晚,浙江金华婺城公安分局站前派出所警官,接到了一个让人挠头的“报警”——报案人是个妈妈,她带着自己10岁的儿子到派出所自首。因为儿子在没人知道的情况下拿了家里39元钱。(3月7日《钱江晚报》)

在一些人看来,不过拿了家里39元钱,多大的事儿?孔乙己“窃书”都不为偷,拿家里钱就更不为偷了,何至于小题大做,把孩子往派出所里送,这位家长是不是有毛病?但是,带儿“自首”新闻一出,网上赞声明显多过板砖,认为这是一位聪明的母亲。

俗话说,树要从小育,小洞不补,大洞二尺五。对“犯事”的儿子,母亲感到凭着自己教育已经力有不逮,于是,适时请警察帮忙。首先,母亲有着强烈的教育意识,没有听之任之,酿成大错;其次,教育时机把握得也很好,在孩子首次犯错时,便狠敲一次警钟,让其不敢再犯。

带孩子到派出所“自首”,成人看得都很清楚,无非是通过此举吓唬吓唬孩子,而对一个10岁孩子来说,派出所是威严之所,警察是正义化身,在那里受到批评和教育,能让他永生不忘。在派出所里,母亲特意让警察把问询、处罚和教育的相关程序都走了一遍,母亲与警察联手演了一出双簧,对儿子施了一出苦肉计。

到派出所里去自首,可能会带来两种效应,一种是儿子从此积极向上,改过自新;另一种则会在心里产生阴影,认为自己有了“案底”,在同学中抬不起头,从此破罐破摔。对此,母亲必须做好“善后”,密切关注孩子的思想变化,有针对性地做好后续辅助诊疗。

送儿“自首”体现了母亲对孩子的深层次关爱。现实中,一些家长发现孩子做了坏事、错事甚至不听话、不吃白饭,家长往往以“警察来了”吓唬孩子。时间一长,发现警察并没有来,孩子的胆子反而更大。而一次“自首”,抵上十次百次的“警察来了”。当然,送儿“自首”作为一种巧妙的教育方式,也需应用得法,还要警民配合。否则,如果警察偏向孩子,对孩子过于呵护,在言语上温情有加,孩子反会觉得偷了钱也不过如此,则枉费了母亲的一片苦心。

民间流传的“狼来了”之所以失效,是因为屡说假话没人相信;带儿“自首”之所以能够成功,是因为这位母亲把“狼来了”付诸实际,让儿子受到了震慑和教育。

  • 责任编辑:唐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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