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把“苦命鸳鸯”推进道德泥沼
www.fjnet.cn 2013-03-15 15:55 任小康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审议“两高”报告过程中,一些代表委员痛批身边的习惯性违规违法现象。辽宁社科院研究员张思宁认为,“如果连婚姻这么严肃、神圣的东西,都成为某些人用来规避政策、法规的条件,这种突破道德底线的避法现象令人担忧。”(3月14日《新京报》) 有句歌词是“有一种爱叫做放手,为爱结束天长地久”,离婚日益成为普遍现象。近5年来我国离婚率增幅高达7.65%。2010年,全国120多万对夫妻喜结连理的同时,196万多对夫妇劳燕分飞。目前,北京、上海的离婚率已超过1/3。离婚增多当然事关道德,但不分青红皂白抡起道德大棒痛批“假离婚”,甚至建议对“政策性离婚”多发的个人,可在个人信用上给予差评,无异于在“苦命鸳鸯”的伤口撒盐。 一方面,我国《婚姻法》第二条至第四条对婚姻制度的规定,就法律的角度,已展现了我国目前的婚姻道德观,即一夫一妻制、男女平等、婚姻自由、夫妻相互忠实、相互帮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等。为避税而离婚,既非家庭暴力所逼、也不是第三者插足,与婚姻道德何干? 另一方面,从某种程度上说,“假离婚”不过是一种实现利益最大化的无奈选择,相比被征缴几万甚至几十万个税的可能性而言,花几十元离婚当然是相对划算的一种选择。“假离婚”潮出现后,常见法律专家或官方一片好心告诫人们谨防“人财两空”“假戏真做”,但现实中到底又有几例“赔了夫人又折兵”的案例?别把老百姓的道德底线说得那么不堪一击,事实上,很多夫妻正是出于对婚姻道德的坚守,才敢于“假离婚”。 东北一些城市出台取暖费报销新规,很多夫妻领离婚证后报销双份取暖费;贵阳市云岩区开展宅基地和房屋确权登记办法后,离婚成为“全家总动员”,甚至还有为了早离婚而请办事人员吃饭的“传奇”;而今,“国五条”一出,南京等不少地方的离婚率比平日激增。“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一些公共政策怀着好意出台,结果却扮演了法海的角色,真正应当温习“道德考题”的,或许正是制度的设计者。 从国际经验看,制定任何公共政策都要考虑其可能对社会结构与道德观念发生的影响。譬如遗产税的完善促使很多富人乐善好施,还有一些国家规定征收所得税与房产税后,按家庭负担办理退税,充满智慧的税制设计鼓励赡养家人,促进了家庭和睦与人心向善。而反观我们,公共政策总爱“棒打鸳鸯”,复旦大学金融与资本市场研究中心主任谢百三教授感叹:“新国五条”中征收20%的所得税,无疑是“雨果当年笔下的一种恶税”,在尽房皆税与按家庭负担退税的税制成为大多数的选择时,我们仍不厌其烦地在流通环节税费上做文章,确实有很多不合时宜。 “生命诚可贵,婚姻价更高,如为避税离,两眼泪汪汪!”,网友的调侃令人笑中带泪。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没有家庭文明素养的提高,也就谈不上社会的文明。在呼吁家庭成员尊崇家庭美德的同时,公共政策更应充当婚姻的“粘合剂”,而不是“离间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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