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民生巷议 > 正文

何以改变“一问墓价欲断魂”的无奈?

www.fjnet.cn 2013-04-02 16:51  王石川 来源:人民网评 我来说两句

近日,由民政部一零一研究所、中国社科院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举办的“《殡葬绿皮书》(2012―2013年)新闻发布会”在京举行。 “绿皮书”说,城镇公益性公墓的稀缺,带来了一些社会问题。建设可持续型城镇公益性公墓,对维护群众基本殡葬权益,满足城镇居民基本殡葬需求、节约城市土地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清明时节雨纷纷,一问墓价欲断魂”,近几年每到清明,这句顺口溜常被一些网友用来感叹“死不起、葬不起”。也许这些表达有些夸张,但一些墓地价格畸高确实是事实,从媒体报道可知,有的墓地每平方米动辄数万元,远远超过了房价。

“死生亦大矣”,生有所养,居有所住,死有所葬,这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如果生买不起房、死买不起墓,情何以堪?因此需要追问,是谁制造了天价墓地?最近媒体报道的“坟爷”林耀昌或许能够给出一些答案。广东汕尾市人大代表林耀昌从陆丰市潭西镇政府手中承包下潭西镇安福公益性公墓(以下简称“安福公墓”)后非法经营,获利超三亿。当公益性公墓被随意转为经营性公墓,每座墓地卖数万甚至十多万元时,试问,普通民众能买得起这些天价墓地吗?

很显然,公益性公墓不应转为经营性公墓。问题是,有些合法的经营性公墓,同样售价不菲,个中原因很多,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在不少地方,墓地属于垄断经营,不是谁都能有资格经营的。有些经营者具有权力背景,不用承担土地使用的租金,缴的税也少,甚至有一定的财政拨款。一方面享受到政策优惠,另一方面却动用市场之手大发其财,埋单的自然是普通民众。

天价墓地毕竟只是少数人的专利,对于大多数普通人来说,只能望而生叹。几年前,有的地方推出经济适用墓,消息传出,不少人认为这是黑色幽默。现在看来,经适墓并非恶搞,确实有存在的必要。当然,更到位的措施应该是加强城镇公益性公墓建设。对此,“绿皮书”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具体分为两点:一点是,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增加城镇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内容,明确城镇公益性公墓的定位、审批、建设方向、建设标准、执法管理等方面的要求。第二点是,加大财政投入,将城镇公益性公墓建设纳入到财政预算支持科目并逐年加大投入,建立起长效保障机制。

应该说,近年来民政部门也在努力发展公益性公墓,但力度仍然不够,特别是缺少专门性的法律法规以及持续性的财政投入,再加上一些职能部门权力变现的冲动很强烈,导致公益性公墓过少、服务过差,远远无法满足现实所需。但愿绿皮书的建议早日成为现实,更期待监管到位,有效遏制权力变现的冲动。

当然,考虑到我国土地稀缺的现实,每人一块墓地并不现实。“入土为安、入土为贵”的传统观念有必要改一改,像树葬、花葬、海撒等生态葬方式应该逐步推广。移风易俗需要时间、需要技巧,也需要政府的激励性措施。

  • 责任编辑:林雯晶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