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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制还是快些出台吧

www.fjnet.cn 2013-04-03 15:47  魏文彪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有关《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提出,2014年6月底前出台不动产登记条例,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长期以来,我国缺乏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不统一,不但容易导致部分人借机规避有关调控政策,大肆炒房,也会为隐匿非法所得不动产的信息提供便利,如部分官员就可能借此隐匿经由腐败途径获得的房产,借以逃避监督与制裁。特别是当前,一方面房价高居不下,另一方面“房姐”、“房叔”、“房爷”现象频频刺激公众神经,在这种形势下,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可以推动全国房产信息联网,明显有利于控制房价,推进反腐败斗争与廉政建设,令人期待。

不过,将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时间确定为“2014年6月底前”,难免让人感觉时间有些偏晚。因为从现在起到那时,尚有一年多的时间,如果真要拖到那个节点再出台相关制度,部分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房产的官员,就可以充分利用这段时间,加紧转移或变卖不动产,如将相关不动产转移到亲戚名下,或者将其出售变现。这些人一旦得手,有关部门再去查办,就会面临更大困难。

这种担忧绝非多虑。据报道,十八大以后,新的中央领导层把反腐败提升到新高度,特别是一些地方试点官员财产公示,让部分官员心虚。去年底,在江苏、广东多个城市,出现了政府机构人员放盘出售房产的现象,有的甚至一次抛售8套。最近有媒体报道称,宁波一市民向记者表示,自己刚买到一套便宜的房产,“原价1.3万元1平方米的房子,9000多元就买到了”。中介告诉他,该房东在宁波某机关工作,因为手中有多套房子,怕以后实名制以及收房产税,所以打折抛售。某中介部门负责人还告诉记者:“据我所知,一公务员手中就有10多套房,最近在我们这里挂的价格,基本都在市场价的8折左右。”

正因为如此,不论从遏制炒房还是从反腐败的角度来看,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都是宜早不宜迟。可以说,越早实行收效越明显。从技术上说,尽快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也不存在太多的障碍。当前房管、银行、税务等部门已有现成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只要将各个部门掌握的信息联网并统一登记,就可实现不动产登记的统一。最大的障碍在于一些利益既得者。他们可能利用手中掌握的权力,千方百计地加以阻挠。40个重点城市住房信息联网情况迟迟未能公开,一个重要原因即在于此。

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应当坚决破除一些人的阻挠,尽快着手进行,让这件利国利民的好事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福建日报)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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