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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官员双规时为何离奇死亡?

www.fjnet.cn 2013-04-11 07:03  吴明洋 来源:新华网 我来说两句

9日凌晨3点,被“双规”的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工程师於其一死亡。温州市检察院发布消息称,於其一因发生意外送医抢救无效死亡,温州市委已成立专案组调查此事。

面对死者家属和社会舆论的众多质疑,温州市委迅速成立专案组,这种态度和做法是值得肯定的。不过於其一究竟因何而死,“意外”在何处,对于这些谜团,亟需一一查清。

从死者家属提供的死者照片显示,死者全身有多处红色淤块。家属质疑死者生前曾遭刑讯殴打,这种怀疑不能说没有一点依据。这些红色淤块与“意外死亡”有什么关系,究竟是不是导致“意外死亡”的直接原因?专案组需给社会一个清晰的解释。

双规,是指被调查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就案件所涉及的问题作出说明,是纪检机关调查党内违纪案件时所采取的一种特殊手段。然而,官员被调查并不意味着就一定存在问题。即便真的违法违纪了,办案人员也要依法按程序办事,不能对被调查人采取违犯党章或国家法律的手段,这是基本的纪律要求,更是对法律的起码尊重。官员双规期间死亡,且全身伤痕累累,相关人员恐怕难脱干系。

没有法律保障,谁都可能遭遇悲剧不幸。近日,浙江叔侄冤案当事人张高平在法庭上的那段话,令我们无比警醒,“今天你们是法官和检察官,但是你们的子孙不一定是法官和检察官,如果要是没有法律和制度的保障,你们的子孙也可能被冤枉,徘徊在死刑的边缘。”话语虽很质朴,道理却何其深刻!

在一个法制社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都要以宪法和法律为行为准则,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或权力、履行义务或职责。具体到这起案件中,於其一究竟因何离奇死亡,温州市委专案组需尽快深入调查,本着对死者家属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弄清事实真相,调查出一个经得起历史检验的权威结论。

  • 责任编辑:唐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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