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最新原创 > 正文

保护古寺也是维护民利的一种进步

www.fjnet.cn 2013-04-11 11:11  刘  喆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埋有唐代著名高僧玄奘法师灵骨的西安兴教寺,正面临大规模拆迁。当地政府给出的拆迁原因,是丝绸之路联合申遗的需要。联合申遗名单上只有兴教寺塔,不包括寺庙内其他建筑。南都记者了解到,申遗拆迁的背后,是著名的曲江系公司的商业运作。兴教寺这座千年古刹正成为业界知名的“曲江模式”新的目标。(腾讯新闻 4月10日)

当商业利益纠缠到文化的藤蔓上时,更多的是给传承一个打击,甚至是致命性的迫害。寺庙属于人民,属于在那生活的僧侣。千年古寺的存与留,谁说了算?因为申遗是以行政力量为主,就是政府说了算?政府就能依据申遗标准的框架迁拆古寺?不要忘了,申遗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保护古文物,更好的传承中华文化,这不是任何部门单方面就能说了算的,也不是为了拿文化成果换政绩所可以实现的。兴教寺的拆与留,是人民所决定的。

寺庙,是修与学的一体化场所,汇聚了千年的法理精髓,具有不可再生性。拆旧建新,不但失去了宗学的原汁原味,更是对历史的一种亵渎。而“理念不超前”之说更是反映出当前部分官员过于追求经济效益,不惜以牺牲古迹为代价而谋取短暂政绩的一种病态心理。

我们的文化不需要用国外的标准去衡量、取舍;我们的传承也不需要用商业利益去支撑、发展。政府作为经济、社会前行的领路者,绝不能姑息任何把个人意志凌驾到公共权力之上的行为和个人。这不仅是对公共权利的维护,更是对中华文化与民族精神完整延续的一种负责。

  • 责任编辑:林雯晶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