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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举也要守法

www.fjnet.cn 2013-04-12 06:46  白靖利 来源:京华时报 我来说两句

再美好的道德,也应符合正确程序,再高昂的热情,也须遵守法律法规。否则,不但触犯法律,还会从虚弱的道德高坡上滑下来。再一次发生的昆明“拦车救狗”事件,就有这样的危险。

纵观近年来屡屡上演的“拦车救狗”事件,充斥着各种错误、矛盾和争议。狗是人类的朋友,但是车上的狗属于他人合法私有财产。在货主和车主手续合法的情况下,私自“拦车救狗”,不能不说是对他人权益的侵害。在昆明安宁的这次“拦车救狗”的相持中,狗已经出现死亡,买主可能因此退货,其中的损失谁来承担?

有人说,爱狗人士保护动物的愿望是好的,但在公路上拦截车辆的行为不对。如果怀疑货主手续不齐全或者违反了相关法律,应该第一时间报警,由公安部门进行查处;公安部门介入后,更应服从其调节和处理。有律师认为,动物是人类的伙伴,“拦车救狗”从保护动物、生态伦理的角度来说是没问题的,但任何事情都应该控制在一个尺度内。

换句话说,保护一方权利不应以伤害另一方权利为代价。然而,几次“拦车救狗”事件,恰恰有人以自己的权利干涉他人的权利。

“拦车救狗”容易,养狗却难。从既往的几个事例中得知,数量巨大的狗被凭着一番热情的爱狗人士救下之后,狗的处境堪忧。可见,公益爱心应理性表达,也需有序行动。

有人提议加强立法,给予动物维权的合法性和正当性。然而,法律也是时代的产物,代表一个时代人类的理性。目前在我国,“不虐杀、不虐待”动物已经成为共识,要想禁绝吃狗肉恐怕还要一段时间。在人们对动物的情感和认知都达到同一高度之前,还是请先提高对法律的信仰和敬畏,“善举”也要程序正确遵守法律。

摘编自新华社4月11日电

文/白靖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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