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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救灾车照收过路费不必苛责

www.fjnet.cn 2013-04-25 11:43  张立美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4月22日,山东一运送药品的救援车队通过连霍高速豫陕收费处时,遭遇河南高速管理收费站的阻拦,被告知不缴纳过路费不予放行。河南省高速公路方面解释:救灾车辆可以免费通行河南高速,但需要提前办理相关手续。(4月23日《海峡导报》)

毫无疑问,从救灾角度说,为了与时间赛跑,提高救援效率,各地应当开辟绿色通道,让救援车辆一路畅通,快速抵达雅安灾区,为灾民送去急需的药品和生活物资。而河南高速对于运送救灾药品的车辆,不但不开辟绿色通道,迅速放行,相反照旧征收高额过路费,确实与当前全国上下心系雅安,共同参与抗震救灾的大局优点格格不入,让公众在情感上无法这种只要钱,不要道德、无视灾区和灾民的做法。但是,抛开我们的情感和激动,从理性角度思考,笔者以为,我们对收费站和高速公路对于运送救灾药品车辆照旧收取过路费行为不必过度苛责,不要道德绑架,不妨宽容一点,多点理解,不要让救灾的心切和冲动冲散了该有的制度和规则。

众所周知,收费站自身并没有免收过路费的权利,对于救灾车辆是否收取过路费,完全由各条高速公路公司及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决定。只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高速公路公司没有下达免收过路费的通知,那么收费站及其工作人员就不能私自免除这些车辆的过路费,只能继续收取过路费。否则,免收过路费就是一种违规行为,要么自掏腰包为救灾车缴纳过路费,要么遭受惩处。从这个角度说,我们指责收费站对救灾车辆照旧收过路费,实际上打错了板子。

再者,从当前这个缺乏信任的社会现实角度说,对于高喊抗震救灾的运送物资车辆照旧收过路费,只不过是为社会信任丧失和慈善机构公信力丧失买单。运送药品的救灾车辆虽然打着抗震救灾的旗号,但是收费者的工作人员并不清楚,无法辨明,并不能确定这是打着抗震救灾旗号的运货车,还是真正的抗震救灾车辆。而且,不管是各地的慈善总会,还是红十字会,在经过众多丑闻之后,公信力遭遇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他们开出的证明在绝大多数人面前已经失去了公信力,而这些向灾区运送物资的山东车辆恰恰带的就是最没有公信力的县级慈善机构开具的证明。

事实上按照高速公路免收过路费的规则和要求来说,救灾车完全可以顺利免收过路费,而且不影响抗震救灾的效率。从山东到四川路途遥远,要经过好几个省,不是一时半会就能抵达灾区,在这么长时间里,山东的慈善机构完全可以在救灾车奔赴灾区途中,与山东以及其他省份的交通部门沟通联系,打通救灾车免收过路费等环节。

总而言之,抗震救灾诚然很伟大,但是不等于就可以不守规矩,就可以我行我素,以我为中心,起码的规则必须遵守和执行,免收过路费还是请按照规则走,按照程序来。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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