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东南锐评 > 正文

筼筜湖海鲜谁该“留心眼”

www.fjnet.cn 2013-04-26 11:05  钱夙伟 来源:东南网-海峡导报 我来说两句

随着天气变暖,厦门筼筜湖区的非法捕捞有所抬头,一些重金属超标的海鲜流入市场,多数以占道摆摊的方式销售。筼筜湖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提醒,这些不法分子卖海鲜的时间不固定,场所也经常换来换去,常常骑着自行车售卖海鲜。市民碰上这类摊贩,应当留个心眼。(4月25日台海网)

这样的提醒当然用心良苦,不过还是让人想起了白岩松的那番感慨:“你让中国的老百姓累死,去菜市场买两斤苹果,还得这边背个秤,因为怕它缺斤短两;那边背个试剂,因为怕它里面有农药;现在还要带一个非常合格的验钞机——我们都成了一个实验室。”这不,就买个海鲜,也弄得如临大敌。

显然,市民“留个心眼”是需要的,但监管部门不能因此把自己的职责推给消费者。防范消费者的“乱买”,还得靠监管部门切实负起责任。

比如,加大对筼筜湖区非法捕捞的查处力度,从源头上阻止“食用对人体有害”的海鲜流入市场。从新闻上看,相关部门在这方面还是下了力气的,但如果不法分子还敢捕捞贩卖,就说明力气还不够,有必要继续加大。既然不法分子算准潮汐来捕捞,我们应该也可以算准潮汐来查处。所谓螳螂捕蝉、黄雀在后,黄雀终归要比螳螂厉害,只要黄雀尽到了职责,相信不会让螳螂讨到多大的好处。

再比如,加强市场巡查,不给他们售卖有害海鲜的任何空间。一样从新闻上可以看出,除了占道摆摊和骑自行车售卖外,可能还是有人“运到市场贩卖”。而且即使是流动贩卖,也不是无法查处,既然重金属超标,那总有检测的办法,只要执法力度加大,违法成本自然也就加大,群众也就更安全。

另外,加大处罚力度,不要只是没收违法工具。有一些违法捕捞不妨加以跟踪,如果有证据证明是为了贩卖,那“事情就大条了”,该处罚的处罚,该罚款的罚款,如果触犯刑律,该绳之以法的,决不能客气!在法律的威慑力下,相信不法分子会有所收敛。

重金属超标的海鲜流入市场,明显威胁到市民的餐桌安全和身体健康,有关部门的提醒是对的,市民“留心眼”也未尝不可,但是最根本最可靠的还是要靠监管部门好好地替我们“留心眼”。本来,我们每个月从腰包里掏钱交税,就是让有关部门来帮我们留这些心眼的,是吧?

  • 责任编辑:林雯晶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