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图文评论 > 正文

为人民干杯

www.fjnet.cn 2013-04-28 09:03  李 杏 来源:长江日报 我来说两句

新闻:4月25日上午,安徽无为县襄安镇境内,一名酒后驾驶的摩托车司机拒不接受交警检查,态度蛮横。当交警依法对其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时,男子大嚷自己是某村干部,因工作陪人喝酒,“我这是为政府喝酒、为人民喝酒。”(4月27日《新安晚报》)

“为人民喝酒”的豪言壮语,属酒后失态之言,大概不能当真,可这脱口而出的话,多少道出了一些现实。

中国人爱在酒桌上谈事,几乎无事不能在酒桌上谈。很多时候,受酒桌文化影响,人情和公事似乎难以完全分开。

然而,且不论是否涉嫌公款吃喝,议公事是一回事,把觥筹交错也算作“办公”,大义凛然地标榜为人民干杯,是不是不够纯粹?

醉酒驾驶,只关乎违反交通规则,和为什么喝酒没有关系,而把陪酒当公务,甚至以此为正业,更是误会不浅。

文/李杏 图/焦海洋

  • 责任编辑:唐丽萍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