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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纪委的“线索奖”是否“烫手”?

www.fjnet.cn 2013-05-03 10:48  李文皓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铁岭市纪委、市监察局制定的《关于奖励实名举报暂行办法》正式实施。《办法》规定,今后凡实名举报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查实后将按相关规定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最高奖励达20万元。(5月2日人民日报)

在香港警匪片中,“线人”为警方破案提供线索,警方也乐于“买”线索。铁岭市纪委、监察局此次出台的《办法》也有一点花钱买“线索”的味道,但这个“线索奖”似乎有点“烫手”。

根据《办法》规定,举报人应署真实姓名和身份,举报内容真实,举报线索具可核对性,方能得到奖励。而能够提供有力线索的,不外乎三种人,一是干部身边“内部”人,二是官场竞争对手,三是与之勾结而后反目的商人。

党员干部身边人和竞争对手均是体制内人员,实名举报的可能性很小,一怕走漏风声遭打击报复,二怕“打小报告”影响仕途,即便鼓起勇气实名举报,拿了奖金也可能心有“隐忧”。而与之勾结的商人,大多是“江湖高手”,很可能与多名官员有“合作”,为了保持良好的“信誉”,实名举报前都要考虑下得失,况且他们也不会在乎那点奖金。

对实名举报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进行奖励,是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一项有力举措,但要挖掘这项《规定》的价值,最重要的就是要让奖金不“烫手”。如何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消除其实名举报的隐忧,或许是当前纪检监察部门亟待解决的问题。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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