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保险”能否促“电梯安全责任”归位?
www.fjnet.cn 2013-05-06 11:44 吴 江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一直以来,各种电梯维保的不足与缺漏所引发的电梯安全事故时有发生。而类似的事故,由于存在物业以及开发商之间的责任难以厘清,不仅事故责任与赔付很难落实,反而引发了电梯维保责任陷入更深的恶性循环。 而按理来说,既然电梯的维修保养有严格的规定,甚至电梯内部都明确标有定期保养和维护时间,甚至需要写明具体的维护责任人,那么,电梯故障或是电梯事故,按说理应责任明晰。不过,现实中,由于物业与电梯管理方以及开发商在电梯上各有责任,如何让责任得以明晰并使得各方的责任落实,以保障电梯的安全稳定运行,的确需要更有效的机制维系。否则的话,电梯故障与事故的处理,往往遭遇推诿。事故责任的认定,也往往“剪不断,理还乱”。 从这个意义上说,“电梯保险”的确有望成为维系并厘定责任的牵线者。不过,假如“电梯保险”仅仅成为一个险种,却无关责任的厘定与追究,却同样难免形同虚设,甚至失去其最初的意义。例如,电梯保险究竟如何确定各方的责任,从而据此为其险种定价,保费又如何体现责任方的履职尽责程度。这无疑至为关键。 唯有“电梯保险”真正从经济层面厘清了责任,并将责任化为保费成本,电梯安全责任才有望落实,电梯安全与维保,才有望真正归位。 |
- 心情版
-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相关新闻
- [ 03-12]高楼时代 电梯岂能“带病上岗”
- [ 12-11]“电梯安全”更需“长治久安”
- [ 12-11]电梯“带病上岗” 居民安全如何保障?
- [ 11-02]12层楼无电梯更像一封民生投诉信
- [ 09-26]特种设备得有“特种安全”
- [ 09-25]电梯不该是“噬人”的黑洞
- [ 09-18]比夺命电梯更可怕的是习惯性监管缺失
- [ 09-14]“夺命电梯”中的人祸之痛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