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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保险”能否促“电梯安全责任”归位?

www.fjnet.cn 2013-05-06 11:44  吴  江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电梯也应该买份保险,出事故后,不但伤者能获得赔付,物业公司的风险也降低很多。厦门正在尝试对电梯等特种设备引进责任保险。据介绍,电梯保险的保费最低600元/年•台,每次事故的责任限额为400万元,其中每人的责任限额是40万元。但遗憾的是,厦门目前还没有一家专门为电梯投保的单位。(5月4日《海峡导报》)

一直以来,各种电梯维保的不足与缺漏所引发的电梯安全事故时有发生。而类似的事故,由于存在物业以及开发商之间的责任难以厘清,不仅事故责任与赔付很难落实,反而引发了电梯维保责任陷入更深的恶性循环。

而按理来说,既然电梯的维修保养有严格的规定,甚至电梯内部都明确标有定期保养和维护时间,甚至需要写明具体的维护责任人,那么,电梯故障或是电梯事故,按说理应责任明晰。不过,现实中,由于物业与电梯管理方以及开发商在电梯上各有责任,如何让责任得以明晰并使得各方的责任落实,以保障电梯的安全稳定运行,的确需要更有效的机制维系。否则的话,电梯故障与事故的处理,往往遭遇推诿。事故责任的认定,也往往“剪不断,理还乱”。

从这个意义上说,“电梯保险”的确有望成为维系并厘定责任的牵线者。不过,假如“电梯保险”仅仅成为一个险种,却无关责任的厘定与追究,却同样难免形同虚设,甚至失去其最初的意义。例如,电梯保险究竟如何确定各方的责任,从而据此为其险种定价,保费又如何体现责任方的履职尽责程度。这无疑至为关键。

唯有“电梯保险”真正从经济层面厘清了责任,并将责任化为保费成本,电梯安全责任才有望落实,电梯安全与维保,才有望真正归位。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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