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最新原创 > 正文

医生猥亵患者案细节有必要详细报道吗?

www.fjnet.cn 2013-05-07 17:45  范子军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刚刚过去的这个周末,题为《少女同仁堂看痘痘遭男医师舔下体猥亵》的新闻挂在不少门户网站的醒目位置,很是夺人眼球。原以为又是标题党的伎俩,无非就是骗取点击、聚敛人气而已,哪曾想点开一看,医生涉嫌猥亵少女患者的细节描述得相当详细、露骨,正如有网友惊呼,这哪里是新闻,简直就是黄色故事或者淫秽小说。

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这则新闻竟然是浙江电视台《有话好好说》栏目的文字实录,当事医生猥亵患者的细节、动作等,通过受害者之口“说”得十分露骨,直让人感到阵阵脸红。一台电视节目,受害者面对的不只是镜头,更是无数电视观众,有必要让她把受辱的过程描述得如此滴水不漏吗?有没有考虑当事者的内心感受?

少不更事的女患者,出于对医生的信任,看痘痘却遭到猥亵,已然相当不堪;维权受冷遇求助媒体,却又被要求众目睽睽之下将难以启齿的屈辱隐私和盘托出,这跟再度遭受猥亵有什么两样,简直有过之而无不及。如此做节目、报新闻,内心的龌龊简直胜过无良医生。而一些网站则如获至宝,纷纷拿来意淫网民,职业操守、公德底线沦陷,应该受到谴责的显然不只是那个医生。

公民隐私权受法律保护,早已成为社会共识。法院受理涉嫌性侵等公民隐私案件依法不公开审理,公安部门往往也有选择性地披露相关案件作案细节,以规避传授犯罪技巧的负面效应,电视、网络如此“直播”医生猥亵少女患者案,起码的社会良知、法治意识哪去了?此前有人批评网民有窥私欲,而从这则新闻跟帖中几乎一边倒的质疑甚至愤怒声音看来,显然是低估了网友的素质。倒是相关媒体、网络需要深刻检讨,如何不迎合低俗,坚守舆情高地,做正能量的释放和守护者。

  • 责任编辑:林雯晶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