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岂能让“劝募标准”绑住“爱心”

www.fjnet.cn 2013-05-10 15:00  姚  希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捐款帮助需要帮助的人,原本是件好事,但日前,有高邮市民提出质疑称,“慈善一日捐,又来抢钱了”。对于当地制定的“劝募金额标准”,有人认为偏高了。(5月9日《现代快报》)

多年来一直饱受诟病的“劝募标准”,不仅没能高邮当地党委政府刻意“回避”,反而大张旗鼓写进政府的正式文件之中,是“慈善”还是“抢钱”?是“爱心”还是“被迫”?公众的爱心,似乎被政府的一纸通知紧紧捆绑住了。

之所以出现明文规定劝募标准,追根溯源还是政府把募捐工作当成了一项限定标准的政治任务。这样做的弊端很多:一来平心而论,世人皆有爱人之心,但在这种更似“政治秀”的背景之下,即使捐出了钱物,试问又有几人心中舒畅;二来捐款定等级,按职称分类,变相的锁定了“爱心”,想多献爱心的同志被级别限制,不得不按标准来,囊中羞涩的同志又碍于面子、不得不节衣缩食凑够“爱心”金额;三来这写入政府文件的劝募标准,仿佛将爱心分成了三六九等,对公众对慈善事业的正确认知会产生误导。笔者不禁一颤,被束缚多年的爱心,真的需要松绑了!

要想给爱心松绑,首先就要废除劝募标准,把培养爱心作为重点。一个富有大爱之人必定拥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而要培养博爱之人须从娃娃教育抓起,从小树立国家利益重于泰山,个人利益轻于鸿毛的观念;其次要公开捐款去向,网上传得沸沸扬扬“郭美美”事件,伤了无数爱心人士的心,要杜绝此类事件发生就必须详细公示捐款去向,让捐款实实在在的帮助到有困难的人,让爱心善款发挥最大的作用;最后机关的捐款毕竟是小部分的,发动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加入才是慈善事业蓬勃发展的基础,用机关捐款做好带头示范作用,鼓励、引导社会大众献爱心,慈善的星星之火方能燎原!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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