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靠谱的辟“谣” 不能“说了白说”
2013-05-14 10:33:35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邓宇虹 我来说两句 |
记者从中央纪委获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刘铁男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之前,刘铁男被网友实名举报学历造假、巨额骗贷和包养、威胁情妇后,当时国家能源局新闻办公室有关负责人随即辟谣称“纯属污蔑造谣”,“我们正在报案、报警。”(5月13日《郑州晚报》) 从被实名举报,到国家能源局新闻办公室有关负责人“纯属污蔑造谣”的辟“谣”,再到刘铁男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调查,刘铁男的“剧情”可谓跌宕起伏。终究,事实胜于雄辩,“污蔑造谣”的实名举报,在刘铁男的“剧情”中,没有成为“注脚”,相反,“纯属污蔑造谣”却成了为个人背书的戏言。等待过程有些漫长,但终归正义获得了完胜。 现实中,“纯属污蔑造谣”之类的辟谣,远不止在刘铁男的“剧情”中上演,有些公权机构、官员个人对实名举报、反映问题的老百姓,常动辄送上一顶“污蔑造谣”的帽子。这不仅伤害了公权公信力,也伤害了实名举报热情,同时也会助长腐败分子的嚣张气焰。 有些时候,“污蔑造谣”之类本身就是对实名举报人的污蔑与诽谤。那么为何有如此不负责任、不靠谱的辟“谣”?有两个层面的原因,其一,新闻发言人首先是本部门单位的发言人,是在部门领导的领导下从事新闻发言,为领导“把关”理所当然。其二,由于缺乏相关的制度硬性制约,无论出于利益、出于本能,出于行权习惯,不敢对权力说“不”。 谁都知道,举报人若造谣诬告他人,是要付出代价的,或吃官司或获罪。但在发人言的制度设计中,只有“满足公众知情权,作出快速反应”这类要求,并没有责任惩戒一说。如果制度设计能把发言人的“发言”责任与举报责任对等起来,发言人在“发言”时若为个人背书,必付出代价、受到追责,而不是“说了白说”,新闻发言人就只敢实话实说,说靠谱的话,“污蔑造谣”之类不靠谱的辟“谣”辞令,想必不敢再“张嘴就来”了。 (张绪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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