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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井盖险”应纳入强制险种全国推广

www.fjnet.cn 2013-05-28 15:26  贱言献车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近日,宁夏银川市财政投入10万元,通过与商业保险公司接洽,为银川市政工程管理处管辖的10万余个下水井盖投保了公众责任险,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将得到相应的赔偿。同时,银川市还在部分井盖下安装了防坠网,未来还将根据实际效果安装更多井下防护设施。(5月27日《人民日报》)

  人命比天大。近年来,下水道井盖“吃人”、电梯“吃人”的新闻不时发生。每一次事故发生之后,人们都祈祷生命的奇迹出现,但现实却是骨干的。给这些容易伤人的公共设施加一道保险,是十分必要的。其意义,不在于万一事故发生之后,受害人及其家属可以获得一定的赔偿,而在于引入第三方机制,促使管理义务部门更好地履行义务,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几率。

  在我们的城市,经常出现下水道井盖破损或者丢失数天甚至是数月而无人问津的现象,电梯事故多发的背后则是普遍的“年检”走过场。问题之所以往往直到出了事故之后才亡羊补牢,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因为缺乏第三方的力量来制衡管理义务部门。因为第三方制衡力量的缺失,一方面管理义务部门疏于履行本应该履行的义务;另一方面,致使管理义务部门自说自话,责任追究不能落实。

  事关公共安全,将“井盖险”、“电梯险”纳入强制险种,在国外并不是一件新鲜事。正是引入了第三方机制,出于降低成本和划清责任的考虑,保险公司积极推动了安全技术标准的升级。目前,国际上通用的欧洲井盖EN124标准就是在保险公司的推动下制定的,而且还在不断升级,不仅加防护网已经得到普及,美国甚至被要求为每一个井盖安装电子监视器,德国连修补下水道期间的“警示”都有了具体标准。

  其实,一些保险公司也看到了商机,推出了“井盖险”、“电梯险”。从网上查询的消息来看,一个井盖一年的保费多在20元左右,一部电梯一年的保费多在500元左右。然而,令人奇怪的是,政府部门宁可在事故后承担巨大舆论压力和巨额赔偿,却不愿意主动购买保险,投保率几近空白。基于国内投保意识低的现实,应考虑将“井盖险”、“电梯险”作为一种强制险种纳入风险保障范围。实际上,上海在2012年已经有了公共场所电梯强制买保险的设想。

  监督不力必然导致义务履行不力,为了让保险公司监督力量的充分发挥,可以考虑强制提高保险公司的赔付标准,促使保险公司发挥有组织的力量,以受害者代理人的身份出现,真正发挥第三方制衡力量,促使政府管理义务部门恪尽职守、履行义务到位。在事故多发的事实面前,特别是我国城镇化加速、电梯老加速的现实国情下,将“井盖险”、“电梯险”纳入强制险种全国推广,应尽快实施。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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