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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政,让群众何处“诉衷肠”?

www.fjnet.cn 2013-05-28 15:46  曹金金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日前,网曝贵州省赫章县可乐乡发生“13岁女孩戴手铐游街事件”。记者采访了解到,27日下午,赫章县调查组进驻可乐乡,对事件展开调查。目前,可乐乡党委书记袁泽泓、派出所干警陈松被停职接受调查。(2013年05月28 《四川日报》)

只因倒水淋湿了书记专车就被戴手铐游行?只因指责侵犯未成年身心健康就被打晕?政府,究竟是人民的“好公仆”还是掌权耍横的“流氓”?霸道猖狂、作威作福,如此的“暴力”行政,让群众何处诉衷肠?

《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8条规定,人民警察依法执行下列任务,遇有违法犯罪分子可能脱逃、行凶、自杀、自伤或者有其他危险行为的,可以使用手铐、脚镣、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因女孩个头较大,派出所工作人员不知其未成年,于是用手铐把她铐住带上警车”,一句不知情就能推脱责任?试问,手铐是可以随便乱铐的?司法部门是“依法”执法还是“依权”执法?

不管事件是缘何而起,政府担责是无可厚非的事实。所谓“无风不起浪”,如果政府心系百姓、一心为民,群众怎会与政府对着干?基层工作,难免会遇到不通情理者,这时的政府该扮演什么样的角色?是以暴制暴还是春风化雨、心灵沟通?

我们关注的不是究其是非黑白,而是政府的工作心态,这是“理”和“情”的区别。给13岁女孩戴手铐,政府可想过对当事人造成的心理伤害?面对群众,政府是扮演“猫”抓“耗子”,还是“鱼”寻“水”,这是问题的关键。

目前,可乐乡镇党委依然在舆论面前“摆事实”、“化界限”好让自己的利益方摆脱责任的纠缠,殊不知,其本身的行为已经是在损毁政府形象,伤了百姓的心。

“转变作风”、“走进基层”、“贴近群众”的口号已经高喊了很长时间,什么时候才能真正“化口号为行动”?我们要的不是一个不犯错的“完美”政府,而是敢于担责、以情待民的“真”政府。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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