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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未成年人,不能只靠重典

www.fjnet.cn 2013-05-31 15:17  张  涛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六一儿童节到来之际,最高人民法院29日公布三起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典型案例。最高法有关负责人表示,最高法今后将通过出台规范性文件、公布典型案例、业务培训等途径,指导各级法院进一步加大对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的惩治力度,坚持最低限度的容忍、最高限度的保护,该重判的坚决依法重判。(5月30日《新京报》)

刚刚过去的20天内,有8起校园内猥亵性侵幼女案被曝光,引起全社会高度关注。在这一背景下,最高法公布三起典型案例,强调该重判的坚决重判,向社会传递了严惩侵犯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坚定决心。正所谓“治乱当用重典”,司法部门保持严惩重判高压态势,无疑将有力震慑犯罪,减少案件发生,防止重新犯罪。

不过,必须看到,单纯依靠重典治乱也有其局限性。一方面,严惩重判毕竟属于事后追究,给当事人的身心损害已经造成,犯罪嫌疑人受到再严厉的判罚,也无法弥补受害者心灵上的创痕。同时,未成年人普遍缺乏法律保护意识,羞于对外人提起家暴、性侵等丑闻,因此所谓的重典在很多时候也只是纸面上的严厉,涉案人员得以逍遥法外,更加有恃无恐。

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的高发频发,是经济社会转型期的产物,暴露出家长和相关机构监护防范意识不高、管理预防措施不健全等诸多因素。保护未成年人,不能只靠重典。在司法部门严厉打击犯罪行为的同时,还需对症下药,亡羊补牢,从预防层面堵上漏洞。

其一,补上生命教育,增强防范意识。一直以来,我们的学校更多地传授知识,忽视了对于学生的生命安全教育,生理卫生课也大都流于形式。不少学生缺乏自我保护意识,甚至遭到了侵害还懵懵懂懂,给了不法分子可趁之机。大人们不可能时时处处守在孩子身边,防止权益受到侵害,必需未成年人自身增强安全意识。老师和家长要教育孩子认识自己的身体,认清不能让别人随意触碰的禁区;引导孩子学会保护自己,掌握应对敲诈、恐吓、性侵害等突发事件的基本技能。

其二,加强师德考核,清除无良教师。在家庭——学校两点一线生活中,老师是孩子们接触最多的群体,其素质高低至关重要。近年来各地不时发生教师性骚扰性侵学生事件,敲响了整肃师德的警钟。据媒体报道,我国将对教师实施师德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这一措施很好很及时,不过在实施过程中要注意细化,避免沦为走过场。考核的投票权要交给学生和家长,把真实情况和呼声反映出来;考核的主动权也不能掌握在学校和教育部门手中,有必要通过聘请第三方调查机构,避免“护犊子”,真正把害群之马清理出去。

其三,营造社会关怀,帮扶问题学生。有那么一部分学生,自制力差,厌学弃学、网恋早恋,被贴上“问题学生”的标签。在现行成绩至上的评价机制下,这些孩子往往受到师生排斥,到社会上游荡成为闲散未成年人,容易受到不法分子的侵害,或是被其利用进行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必须秉承“为了一切孩子”的理念,建立学校、社区、家庭三位一体的帮扶机制,针对问题学生的实际情况,通过补习功课、心理疏导予以转化,引导其回归学校大家庭,回到健康成长的轨道。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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