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最新原创 > 正文

拒绝“临时工”是对百姓负责

www.fjnet.cn 2013-06-05 16:02  曹金金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6月1日起施行,要求依法确定行政执法资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合法性审查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杜绝合同工、临时工等无执法资格人员上岗执法。(6月5日,《人民日报》)

前日,人民网陕西频道报道的关于“延安城管被指酒后执法打伤多人”一事,昨天,相关部门已经公示了处理决定,称“双脚跳起踩踏商户”者属临时聘用人员。类似的事件还有辽宁阜新警车撞人逃逸,被曝光后也称当事人为“临时工”。“临时工”仿佛成为了“万能挡箭牌”,出事追责时的尴尬身份不仅“便宜”了相关责任部门,更是对百姓权益的亵渎。

《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方案的出台,给了某些惯用“临时工”脱责的部门重磅一击,拒绝“临时工”,不仅是对管理的严格要求,更是对依法行政、依法执法行为的监督。

“瞒报”、“躲避”、“禁言”等“遮丑”行为已经深深刺伤了百姓对政府部门原有的信任与依赖,“重大决策要百分之百听证、民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答复要百分之百,政府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及合法性审查审核率要达百分之百”,数个“百分百”的规定正是对“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政务公开”、“群众路线”的积极响应,是主动敞开大门,拉近官民距离的“破冰”之举。

“行政系统内部考核分值不超过80%,社会评议分值不低于20%”的考评办法真正做到了“权为民所用”,将权力关进了制度的“笼子”。“对一些性质恶劣、人民深恶痛绝、严重违反政府职能的行为执行当项考核‘一票否决制’”,百姓的权益得到了有力保证。

“临时工”的胡作非为将成为“历史”,风清气正、公正严明的社会风尚正是“中国梦”所描绘的。实现“中国梦”,对“临时工”say no !

  • 责任编辑:邓宇虹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