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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学分代替罚款”是善意也不得滥用

www.fjnet.cn 2013-06-24 16:57  卞广春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6月6日,河北联合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胡某和赵某,综合素质学分被扣除5分,原因是他俩骑自行车在马路上等红灯时停车越线。执勤交警将他俩交通违法的照片传给学院,学院给予他们扣学分处罚的同时,还在校园网上对处罚结果予以公布。(6月23日《南方都市报》)

唐山市交警二大队宣传中队队长王旭东介绍说:“10元的罚款虽然不多,但向完全没有收入的学生罚款显然不太合适;而处罚他们义务协助交警指挥交通,又会造成上课迟到,耽误学习……”对大学生的照顾与优待,说明交警在追求执法效果时的人性化操作。但违反交规的学生,只能由学院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扣除综合素质学分,大学生没有选择学分和罚款的权利,其实是挥霍交警人性化执法的善意。

大学与交通管理者协作,融入社会力量,方便了管理和教育学生,但违反交规的大学生也会更顾及大学管理者的脸色。据称,5个学分需要参加5次志愿服务活动,或获得院级学科竞赛一等奖才能取得。可见,相比10元罚款,学分的获得并非全不费功夫,而是比“罚款10元”更严厉更不可轻视。而且,大学扣学分时,还在校园网上对处罚结果予以公布,明显有损学生声誉和形象,让违反交规的学生很难堪。

我们应该看到,不论是交警部门,还是学校方面,这样的做法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交警依法执法,应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该怎么处罚就怎么处罚。学生没有钱,就让学校代罚,不仅缺乏法律依据,执法主体的变化,也会让法律蒙羞。而会学校以扣学分代替交通违规罚款,名不正言不顺,恐怕也让其他违反交通法规的市民不能心服口服,“扣学分代替罚款”是善意也不得滥用。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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