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一案”何需过多解读
www.fjnet.cn 2013-07-04 16:36 征 服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昨天,记者了解到李天一案最新情况,该案由于案情复杂,日前,海淀检察院已退回警方补充侦查。此外,李天一案中的唯一一名成年同伙,身份已经确认,知情人称,该人23岁,姓王,北京市东城区人,系某旅游公司职员。(来源:7月4日 京华时报) 从今年2月以来,直到现在,李天一案给人的印象依然是扑朔迷离,让人找不着北。对于李天一案,广大民众纷纷期盼着该案能够得到公正判决,同时也在纷纷猜测李天一案是否会受到某种因素的影响,是否会因为当事人有钱、有关系等原因而逃脱法律的制裁。 不过在社会的广泛关注中,司法部门对此案的办理可真是畏首畏尾,瞻前顾后,没有一点可值得称赞的地方。李天一案在办理中,可谓是一波三折,先有“轮流发生性关系”一说,后又由检察机关发回补充侦察。 难道李天一案真的有那么复杂?难道真的用得着相关司法部门去打持久战吗?李天一案不就是一个很简单的轮奸案吗,何不来一个快审快结,以最公正的判决结果向民众汇报,并接受民众的监督呢。如果公安部门现有的侦察力量不够,侦察能力不行,何不从其他地方抽调一批精干的队伍来办理此案呢?李天一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所谓的“轮流发生性关系”不过是为了逃脱罪责而杜撰的谎言,如果这种谎言也能成立,无非是向世人宣告受害者是妖怪。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现代法治的一个基本原则。古时尚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何况是现代社会。对于李天一案,无论是公安机关,还是检察机关,都无需过多的解读,而应该把精力放在办案上,要集中精力把此案办成铁案,而不是一拖再拖。在案件的办理中,未成人的权益应该保护,司法机关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不能公开审理的就不公开审理,不能公开个人信息的可以不公开,但对于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则必须严厉打击,其最终的审判结果则应该及时公之于众,因为此案已不是一个简单的个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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