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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不安”岂能拿“国情”当借口

www.fjnet.cn 2013-07-11 15:07  惠铭生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我来说两句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主任助理王竹天:我们还是发展中国家,还要按照自己的国情来制定我们自己的标准,不仅仅是要保护自己的健康,同时还要促进整个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如果大家都拿欧盟的标准来要求北京空气质量的话,那天天都不合格。(7月10日中广网)

这位官员的论调乍听,颇有道理。是啊!欧盟是发达国家,咱是发展中国家,哪能事事与人家看齐?

但仔细琢磨,就会发现其逻辑混乱,根本站不住脚。一者,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国力可以有大小、经济有强弱,但人的生存环境岂能有异同?不能说,发达国家的公民生命健康就珍贵,吃的饭、呼吸的空气就要优良;而不发达国家的公民就轻贱,吃的饭、呼吸的空气标准要低。人都是人,食品安全标准岂能“中外有别”?

二者,说发展中国家的食品安全标准要考虑“国情”,不能与欧盟发达国家“攀比”,那是不懂历史。改革开放前,我国经济虽然贫弱,但天是蓝的,水是清的。改革开放前后,我国的综合国力、经济比过去强百倍、千倍,但吃的、喝的、呼吸的为啥反而不安全了呢?这起码佐证,食品安全标准与经济强弱这个“国情”并无直接关联。

或许有人辩驳,欧盟等发达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高,一者几乎所有发达国家都曾经走过“先污染后治理”的曲折老路,如伦敦也曾经是“雾都”。因此,我国搞发展岂能绕过这道坎?二者,发达国家治理环境污染有雄厚的资金做后盾,而我国,治理环境污染,提升公众生活品质尚力不从心。

其实,社会经济发展与食品安全、生存环境好坏并无必然联系。第一,欧盟等发达国家过去所走的“先污染后治理”老路,就是“前车之鉴”,我们可以借鉴,避免重蹈覆辙。第二,反观我国“国情”,公众吃的不安全,环境被污染,归根结底是公权部门监管缺失惹的祸。举例说吧!山东有“毒姜”,卖给的对象是同胞,但出口的姜与姜农自己吃的姜,却是绝对安全的。据调查,出口食品安全率将近百分之百。这起码说明,我国虽然是发展中国家,但为同胞们提供与欧盟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同等标准的食品,是能做到的。

国人吃的不安全,与“国情”无关。若说真有关,那就是与个别地方公权部门监管无方、缺位有关。中国对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的监管“国情”只有与欧盟发达国家“国情”接轨,中国的食品安全标准与欧盟自然也就接轨了。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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