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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舌尖上的浪费”罚不如奖

www.fjnet.cn 2013-07-16 17:05  朱慧松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据《海峡导报》15日报道:在公共场所进餐,有剩菜剩饭习惯的人要小心了,你可能因此受罚。记者获悉,漳州市将针对宾馆、饭店、餐馆剩饭剩菜行为制定处罚办法,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告诫、通报批评、限期整改、降低等级等处罚,用规章制度约束浪费行为。近日漳州市文明办还面向市民征集建议、意见。

一些消费者在饭馆就餐时大手大脚,点得太多、太猛,结果不少菜肴只是被“蜻蜓点水”甚至动都没动,有的消费者又不愿打包,结果就被白白倒进潲水桶,“舌尖上的浪费”让人触目惊心。

平心而论,处罚剩菜剩饭行为是为了避免或减少浪费,初衷当然是好的,但却可能难以收到好的效果,其中有三方面原因,一来并不“理直气壮”乃至有失公允,消费者在点餐时,商家可以劝导消费者适可而止,避免浪费,但拍板权终究还是在消费者手中,商家没有权利限制消费者点多少,倘若消费者执意要多点,商家也只能配合,同样如果消费者不愿打包,商家也不可能硬塞给消费者。可以说,餐桌浪费在很大程度上是消费者的“错”,如果商家为此挨罚,恐怕不会心服口服。而如果是罚消费者,似乎也站不住脚,毕竟这些饭菜是消费者花钱买下来了的,拥有“产权”,可以自行处置。因此消费者挨罚同样不会服气。

二来难以落实。街头的饭馆多如牛毛,很多饭馆里又有众多包房,职能部门人手有限,又能每家餐馆,每个包房进行管理吗?难度显然很大。即便查到了“现行”,究竟剩下了多少剩菜剩饭才应该罚恐怕也不太好界定。

三来有空子可钻。一些商家和消费者或许会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如商家胡乱将饭菜打包,请消费者帮忙拿走,出门直接扔掉都无妨。这样一来,看似没有剩菜剩饭了,也不会为此受到处罚,可实际上对避免浪费却毫无意义。

总之,毕竟勤俭节约不浪费属于道德品质的范畴,处罚并非妙招,相关规定很可能只停留在纸面上。有关方面还是应多措并举,进一步加大宣传和引导力度,提高全民的勤俭意识。在此基础上,出台相应的引导举措。如要求饭馆取消最低消费,推出“小份菜”、免费打包等服务,对于不浪费的消费者,还可以给予打折、送赠品之类的奖励举措。而对于这项工作做得好的餐馆,有关方面同样应给予大张旗鼓的奖励,除了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外,还可以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或优惠政策,这样商家能尝到甜头,积极性会更高,也能收到更好的效果。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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