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法者并没有吃亏
www.fjnet.cn 2013-07-19 15:56 舒锐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多辆汽车先后撞上一名老人,致其死亡。前几辆车逃逸,而最后一辆车车主彭某主动报警。死者家属将彭某及保险公司告到法院,要求承担赔偿责任。近日,法院判决彭某赔付死者家属近40万元,其中31万元由保险公司承担。 彭某和其他肇事车主都曾驾车从老人身上碾过,很难判断谁才是死亡后果的真正造成者。可能是几次碾压行为的共同结果,也可能每个车主的碾压行为都足以单独致老人死亡,这是共同侵权行为。相关法律规定: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可见,法院判决于法有据。 守法者真的吃亏吗?根据该法,彭某和保险公司有权向其他肇事者追偿。此外,逃逸者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甚至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加重情节,将承担刑事责任。可见,相对于逃逸者面临的刑责,守法的彭某并不吃亏。当然,相关部门尽快查获逃逸者,让他们承担法律责任,才能真正实现让守法者不吃亏。(福建日报) ——北京·舒锐 |
- 心情版
-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