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民生巷议 > 正文

“沉睡的规定”背后是脱离群众

www.fjnet.cn 2013-07-24 10:17  广州日报 来源:广州日报 我来说两句

探亲假规定一“睡”就是32年、5元独生子女费一“睡”就是31年……如果不是日历的提醒,我们面对这些“沉睡的规定”时会恍惚“穿越”到了久远的历史年代。但事实上,我们每个人掰起手指头,都可以在生活中发现不少这样“沉睡的规定”,有些甚至极端到荒唐可笑,但这恰恰是客观存在,虽然这种存在有这样那样“合理”的理由。

规定在“沉睡”,而群众的呼声却是一直不绝于耳,甚至在每年的全国两会上不少代表委员都发出了巨大的声音,但奇怪的是,很多规定以及规定的制定者似乎就是听不见。

是真的听不见吗?其实不见得,更多时候他们是不愿意听见。规定都是我们管理部门制定的,而部门里面制定规定、执行规定并决定规定“睡”或“醒”的是一个个具体的人,具体来说就是我们的政府人员、司法人员和执法人员。如果“听不见”呼声,他们很多时候可以让一个规定管二十年、三十年甚至更长时间,乐得轻松自在,反正是前人制定的,即便由于规定落后到导致出了大事,也可以坦然一笑“我们也是按规定办事”,然后再对规定修修补补,把坏事转换成改革的“政绩”。

由于“听不见”改革的呼声,我们就陷入了这样一个循环:老规定由于“沉睡”结果出了大事后,才能等来“苏醒”的时刻,比如食品安全出了大事,才“想起”修改沿用了几十年的食品安全的规定,水安全出了大事,才“想起”修改陈旧不堪的水安全检测标准。而在这个过程中,群众的利益受到极大的伤害,甚至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这样来看,规定之所以“沉睡”,实际上是因为我们一些党员干部距离群众太远,不关心群众疾苦、不听取群众呼声、不了解群众意见,习惯于走形式主义,从而让规定大睡其觉,阻碍发展,伤害群众,伤害我们的事业。

规定不会说话,但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他们心中更有一杆秤:一个不合时宜的规定“沉睡”有多久,基本可以代表相关部门脱离群众有多远。(新华社记者)

  • 责任编辑:邓宇虹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