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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敢不贪

www.fjnet.cn 2013-07-25 09:13  李建华 来源:长江日报 我来说两句

新闻:23日,东莞虎门原镇党委副书记郑敏华在佛山受审。检方指控,郑敏华受贿人民币40万、港币90万元,为企业谋利。郑敏华觉得自己有些委屈,称如果不收钱,怕引起原虎门镇原书记吴湛辉(已被双规)的猜忌和为难。(7月24日《南方都市报》)

不是我想贪,无奈领导把难为。自己受贿,怨上司“压迫”,不再弹自我放松思想修养的老调子,这倒新鲜。反正上司已经落马,怎么说也没有以下犯上之虞。

不过,怕得罪领导的理由看起来很荒唐,但现实之中却有合理性。事实上,原镇党委郑副书记的这起受贿正是原吴书记的牵线人。不收钱,岂不是摆明不是领导的人,不跟领导一条心,是要靠边站的;而收下钱等于有了入伙的“投名状”,从此大家彼此彼此,同气连枝共进退。

顾全“大局”,不敢不贪,这也从侧面表明,官员不想贪也难。在一些地方,做个清官是很不容易的!

文/李建华 图/杨旭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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