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时政观察 > 正文

“被迫受贿”绝不是贪腐的借口

www.fjnet.cn 2013-07-25 09:23  陈广江 来源:广州日报 我来说两句

7月23日,东莞虎门原镇党委副书记郑敏华在佛山受审。佛山市检察院指控,郑敏华受贿过百万,为企业谋利。郑敏华现场嚎啕大哭。因为行贿者与时任虎门镇委书记的吴湛辉(已被双规)有千丝万缕的关系,郑敏华称如果不收钱,怕招来吴湛辉的猜忌和刁难。该案未当庭宣判。(7月24日《广州日报》)

因怕得罪领导,迫于压力才“违心”收钱,这种“被迫受贿”的说辞让人啼笑皆非。在熟人社会中,如果这个理由也能成立,那么天下就没有贪污受贿一说,任何腐败分子都可以拿出这个自欺欺人的借口。真正的问题是,为何一些贪腐官员会有“被迫受贿”这种混账逻辑?个中缘由,令人深思。

在庭审现场,郑敏华情绪失控嚎啕大哭,除去表演煽情的成分,应该也有真实情绪的流露,或许他本人真的认为“被迫受贿”的理由是成立的。在部分人看来,官场如江湖,一旦进入就身不由己,甚至到了不贪污受贿就难以为官立足的程度。正是在官场“酱缸文化”语境下,才有了这种“被迫受贿”的怪事、雷语。

“被迫受贿”显然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的借口,这一点,恐怕郑敏华是心知肚明的。在铁证如山的事实面前,声泪俱下地拿出“被迫”的说辞,无非是想博取司法机关和社会舆论的同情。这注定是徒劳的。拿出官场“潜规则”当借口,非但不能减轻量刑,反而会成为舆论的笑柄。

“被迫受贿”一说的背后是一种害人害己的贪腐逻辑,而且这种逻辑还有一定的市场,不少落马官员似乎都有一肚子的纠结和委屈。事实证明,物必先腐,而后虫生,任何腐败分子都是自甘堕落在先,贪污腐败在后。

事实上,无论官场还是民间,都不必夸大“酱缸文化”,只要官员恪守法治底线,依法行使权力,就不会被外界因素干扰,做到洁身自好并不难。相反,如果自身有堕落腐化的思想,被权钱欲望击倒,自甘使用“潜规则”,与腐败分子同流合污,就别给自己找借口了。

“被迫受贿”也好,“酱缸文化”也罢,都只是苍白的借口。

(陈广江)

  • 责任编辑:王丽云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