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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上餐桌审案”是真正的群众路线

www.fjnet.cn 2013-07-29 18:00  老  癸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法官审案,不在法院,却跑到了当事人家里。餐桌成了审判席,沙发和板凳成了原告席和被告席。前天下午,厦门首例病床旁的庭审出现在海沧区未来海岸小区。(据7月28日海峡导报)

不是媒体报道还真不知道有这样的新鲜事,原来法院开庭审理案件并不一定要端坐在法院的审判庭,还可以直接走到群众的家里,把客厅当审判庭,餐桌当成审判席,沙发和板凳也成了原告席和被告席。在这里不仅法官一脸的严肃,现场的气氛也不失凝重。其实这样的开庭一点也不逊色于在法院。对这样一起特殊的离婚案件,采取上门开庭的方式不仅给瘫痪的原告人带去了方便,也让威严的法律透露出浓浓的人情味。

按“理”说,打官司告状都是要上法院的,但对有些疾病缠身行动非常不便的人来说,就是一种心有余而力不足的事情了。像这起案件中的当事人,脑瘤扩大,身体出现了偏瘫的症状,还有气胸、肝囊肿和继发性癫痫等疾病,已经无法正常行走。一个连正常生活都难以自理的人,更别说要亲自到法院打官司了。但是,往往越是这样他们的合法权益越是需要帮助和保护。虽然这起离婚案最后的结局还没有出来,但法院这种上门服务为谢女士审理案件的做法,不仅体现出了法官的热心和真诚,更看出了他们对群众的理解和尊重。

许多案件是不可能也不允许在其他地方随意开庭的。但对于这些以调解为主的普通的民事案件,采取这种上门的做法不仅很有必要,而且可以看成是一种法庭的延伸。在这种延伸中,群众获得了满意的服务,实打实的帮助。也让法律在群众的身边显示出了威信和威力。如果说这是群众路线,这才是真正的群众路线,也是老百姓最欢迎的群众路线。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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