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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星被批捕,反社会行为罪无可恕

www.fjnet.cn 2013-07-30 15:05  李斌 来源:人民网 我来说两句

首都机场爆炸案犯罪嫌疑人冀中星因涉嫌爆炸罪,已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爆炸罪并不一定以发生危害公共安全的实际后果为依据,即便没人受伤,只要实施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爆炸行为,就构成爆炸罪。

从权利失护到制造爆炸,冀中星遭遇之悲惨、性格之嬗变令人唏嘘不已。但是,同情其遭遇可以,同意其制造爆炸不行。连日来许多人抱怨北京地铁、航空等安检升级造成出行不便,足见反社会犯罪行为对社会秩序的深远危害。

对反社会行为必须零容忍。毋庸否认,一些人在社会转型中遭到不公平、不公正对待,利益受损问题长期得不到扭正,不仅生存空间被压缩,维权声音也被故意拧小,这无疑会萌生偏执性格和凶狠心态。于是,不但“大闹大解决”的维权方式成了被迫之举,还衍生出报复社会之类变异了的维权方式。但是,维权归维权,犯罪归犯罪,靠犯罪来维权,只会站到正义和法律的对立面,最后身陷囹圄,受损的还是本人。

对利益受损人群来说,守法是底线,最有效的维权渠道是法律,最大声的表达渠道是媒体,利益受损并不可怕,要通过合理正确的渠道表达出来。这也提示政府,个体极端暴力防不胜防,必须拿出些治本之举来疗治社会戾气。最起码的,要有法必依、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用法治的思维处理各种矛盾,用法治的框架疏导民生诉求。政府和官员敬畏法律,便是公众守法的最好样板。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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