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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以上”是个什么温度

www.fjsen.com 2013-07-31 10:40  汪红光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最近常收到来自10010的短信:预计今日某某地、某某地的气温将升至37℃以上,请注意防范。尽管短信没有落款,但我们还是能够一眼看出它的政府背景——再说除了人民政府之外,还有哪些企业、单位吃饱了撑的,花那么多钱发短信提醒民众防范高温天气?

但令人费解的是,明明是一件好事,为什么有关部门不向民众说明白到底是38℃、39℃、40℃还是41℃、42℃,而只是笼统地说37℃以上呢?这个含含糊糊的37℃以上非但不能体现人民政府对民众的关爱,反而让人觉得一种欺骗、一种愚弄。

将好事办坏,是当今一些地方政府常见的“光辉业绩”。大的比如城市化,国家意图通过扩大固定资产投资,拉动经济发展,增加就业机会,改善民众生活水平。偏偏有些地方政府将城市化片面理解为大拆大建,为大放建筑卫星而大卖土地,大造卫星城,哄抬房价、强制拆迁,弄得民怨沸腾、房市无宁日。

还有农业补助。国家每年向种田农民发放农补,本意是鼓励农民多种粮,种好粮。一来保证国民粮食供给,确保粮食安全;二来提高农民收入,拉动农村经济发展。可一本好经却被少数地方干部给念歪了,他们有的伙同落后农民造假,虚报种植田亩,以骗取国家更多的粮补、农补;有的巧立名目、上下其手,利用经手农补的机会,套取国家资金,损人利己,中饱私囊。农村抛荒现象一天比一天严重,不能不说与地方干部念歪经有关。

其实熟知中国劳动法规的人都知道,不少地方政府出台的劳动法规中,对高温都有明确的界定“工作场所温度达到33℃或在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露天环境下工作,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日最高气温达38℃,工作时间不能超过5小时”“日最高气温达40℃,应该停止工作”。如果地方气象台如实报告了当天的气温,劳动工人就会凭借气象台的报告要求企业、单位执行法规制度,如果企业单位不按劳动法规执行,工人就有可能闹事。可每天气温又不得不报,于是就有了这一种含含糊糊“37℃以上”的气温预报。

有关部门的此番维稳的无奈令人同情,但维稳如果以牺牲老百姓的知情权和正当权利为代价,那种稳定非但不能持久,反而越维越不稳。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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