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读研行窃的“雅贼”该不该同情?
www.fjnet.cn 2013-08-05 11:19 陈科峰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大学自习室里,有人一边伏案学习,一边专偷女生钱包里的钱,半年来总共偷了4万多元,全都存在一张银行卡上。昨日,记者从洪山警方获悉,这名襄阳籍男子,拥有大学本科文凭,偷来的钱,原本打算“用来以后读研缴学费”。(8月3日人民网) 调查证实,犯罪嫌疑人袁某家境困难,为了不落后于读博士的姐姐,立志要考同济大学金融系研究生,方才“来到武汉一高校附近租房,每天到自习室里复习”。故事的前半段让人想起“凿壁偷光”的典故,颇有励志意味。然而,为了给自己读研攒学费,他不惜铤而走险,竟然借在大学自修室里复习功课的机会多次偷女生的钱,行迹败露之际,等待他的无疑是法律的严惩。 有志考研,追求自我完善提高,将来本可以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和人民,这对个人、家庭和国家都是天大的好事。然而,仅因为学费问题就行偷窃之事,书还没有念出来却先危害了他人的利益。人穷不能志短,可以想见,此事一出,面对着“作案20多起,偷窃4万多元”的犯罪事实,哪个学校还会收留他?可见,袁某没有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擅自突破了道德和法律的底线,亲手搬起石头砸碎了自己的“考研梦”。 企业用人讲究“德才兼备”,近年来多起高知犯罪案例给我们各类企事业单位敲响了警钟,招聘录用人才,必须坚持“德为才之率、才为德所用”的基本原则,加强道德素养考核势在必行,那些“有才无德”之人,犹如“烫手的山芋”,必须“忍痛割爱”。无德之人,不论是否有才、学历高低,都没有市场。 此外,这个案例也给我们高校的教育管理提了个醒。袁某本系郑州大学的本科毕业生,但是很显然,他的道德水准并不过硬。除过袁某的个人原因,如果高校在加强专业课教授的同时,能多关注一下学生的道德素质,事情的结局也许是另一个样子。 从今年初至7月,袁某这个“雅贼”多少次逡巡在大学阶梯教室后排,一边复习一边伺机行窃,可以想见,他内心的忐忑和不安。此次终于伏法,虽然遭遇法律的制裁已无可避免,但我们仍希望他能够深刻反省,悔过自新,最终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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