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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红致歉虽好,还需“下不为例”

www.fjnet.cn 2013-08-05 12:13  张兰军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据央视报道,8月3日13点10分,歌手韩红因涉嫌挪用牌照,被民警当场查获,并被依法处以5000元罚款,移交所在单位进一步处理。4日凌晨,韩红在其实名认证微博上称,“我错了,真诚地鞠躬并道歉!恳请得到大家的原谅!!我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无颜与惭愧!痛苦至极!再次郑重道歉!”并愿接受相关部门的一切处罚。(08-04《中国新闻网》)

罚从“最高”,歉以“至极”,做为鼎鼎大名的韩红,相比于那些恃财(权、名)放旷,目中无人,目无法纪者,自是格高一调,也理应得到人们理解与认可。

话是这样说,并不代表公众对韩红的“要求”太低,更不意谓韩红接下来还能如此放“马”由缰,我行我素。毕竟,从开无牌照法拉利并边开边打电话,到所驾路虎涉嫌挪用照牌,其间不过两天时间。如此高的犯错频率,在韩红极力表白自己的真诚“致歉”与至极“痛苦”之余,其实也透支着自己的人格尊严与公共形象。可以想象,若韩红继此一次、二次“违规”后,又不慎整出“再三、再四”来,到时,任其“说得比唱得还好听”,在公众眼里,恐怕也不过是一种超级表演而已。

这对公众人物来说,显然是很不应该的。除去个人名誉受损,更有对社会的不良影响。一方面,公众人物家喻户哓,极易“盛名”之下,即便是“鸡毛蒜皮”小事,也会被弄得满城风雨。另一方面,对其粉丝尤其其中的未成年人,“爱屋及乌”,再加上少不更事,更易对名人的哪怕是明显错误与缺憾,很多时候也会视“丑”成“美”,也要全部接受。如此之下,名人“出错”事小,可“名人效应”下,所带来的负面社会影响,却不可小视。

在此番“牌照门”上,韩红致歉虽好,还需“下不为例”。严以律己,力求在“德艺双馨”上更有新表现,才应是韩红今后努力的方向。至于这类“道歉”,一次两次偶一为之,也属人之常情,公众也能谅解与接受,但若接二连三、牵四挂五不断,恐怕就是“硬伤”,自然不会轻易被公众谅解了。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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