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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到底该不该当街抬半裸女?

www.fjnet.cn 2013-08-06 13:49  向  秋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8月1日下午,一疑似精神有问题的女子,穿着暴露,出现在郑州市花园路与丰产路交叉口,引发路人围观,交通一度出现拥堵。该女子最终被送往郑州市第八人民医院接受治疗,但她引发的关于郑州警方执法方式的争议,并未终止。(8月5日南方网)

争议在于一张4名民警抬着女子四肢的照片,不少网友质疑警方执法粗暴,“为何不能人性化一点?”

网友质疑警方执法粗暴,也许是觉得那样抬着有些不雅观。那么,警察到底该不该当街抬半裸女呢?

回答这个问题之前,先提个问:在古代,普通男女之间允许有身体的接触吗?估计大家会异口同声地回答:不能,因为古代礼教规定“男女授受不亲”。是的,古代礼教规定普通男女之间不允许有身体的接触,但如果自己的嫂子落入水中,小叔到底该救还是不该救呢?

要回答这个问题,估计许多人会犯难。古时候有一个叫淳于髡的诡辩家,就是带着这个问题,想去难为“亚圣”孟子的。有一天淳于髡见到孟子,故意问道:“男女之间不可以有身体的接触(男女授受不亲),这是礼吗?”孟子说:“对,这就是礼。”淳于髡见孟子已经落入自己诡辩的陷阱中,于是问出了准备好的第二个问题:“那么如果嫂子落入水中,是否应该出手相救呢?”孟子说:“见到嫂子落入水中但不去救,是禽兽的行为。男女之间不可以有身体的接触,是礼;但伸手去救落水的嫂子,则是权变。”

孟子强调看问题不能一成不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平时小叔不能和嫂子有身体的接触,但如果嫂子落入水中,则该出手时就出手。

回到正题。如果半裸女精神正常,警察可以找件衣服给她穿上,将她劝离或者带离,绝对不能有粗暴地抬着女子四肢的举动。但当时的情况非常特殊:一是该女子疑似精神病人,再三劝说,让她跟民警离开但没有任何效果,双方僵持了约3个小时。二是该女子身材高大,有1.8米左右,一个人确实很难抱起来,而且她一直在挣扎,“温柔的措施”不起作用。三是当时天气很热,地面滚烫,该女子长时间暴露在太阳下容易发生中暑。四是半裸女引路人围观,交通一度出现拥堵,车辆和群众意见很大。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把半裸女弄走,情况会越来越糟糕。为尽快把半裸女送往医院接受治疗,“裸奔女四肢大开被抬走”成为迫不得已,也是最为快捷有效的带离方式。这种情形下,警察与半裸女有一些肢体接触,动作看上去不怎么雅观,真的是无可厚非。

古时候,圣人先哲都有灵活开明的思想认识。现代社会,我们看问题更要讲究客观公允。基于以上分析,警察到底该不该当街抬半裸女,想必大家的心里已经有了答案。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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