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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场跳舞扰民:公共设施该如何便民?

www.fjnet.cn 2013-08-09 22:28  攻  玉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跳广场舞居然跳进了警局,日前,中国大妈在纽约跳广场舞被抓的消息,让国人倍觉意外。不过,记者在昨日走访中发现,对于在公园跳舞,福州市民也是颇有意见,认为跳舞时音乐声过大、时间过长,他们的休息受到了干扰。对此,公园管理处称,协调矛盾需要双方互相体谅和包容。(引自8月8日《东南快报》)

在广场上跳舞有错吗?没有错。居民有权选择自已的生活方式。而且,广场是公共空间,是公众共享的资源,每个人都有使用的权力。但,市民需求层次是多元的,而资源是有限的,空间是一定的,一方使用必然会影响另一方人使用。如果,过度侵犯他人享受公共资源的权力,也必然会引发矛盾。但,在此更需要思考的是,公共设施如何满足百姓的个性化需求,尽量规避硬性需求的直接矛盾。

其实,公共设施的建设,如何建,建在哪,主要使用人群是什么,等等,这些问题是在规划之前就需要仔细思考。但,从国内的公共设施规划建设、管理使用的情况来看,这些问题并没有被周详谋划。在这样的背景下,有人想跳广场舞,有人想安静地看风景,有人想聊个天,即使在偌大的广场,也很难统筹协调。

所以,单纯地依靠居民的协调与宽容,那只是解决问题的一个方面,更需要未雨绸缪的是,在建设之前,就应该做好附近常住居民、未来使用人群构成的调研,前期下功夫,做好需求定位的确立;在建设过程中,需要将小孩、老人、中年人、青少年使用区域进行合理划分,不能混合公共设施的区域功能。建好之后,也需要设置使用标语。如果,能将居民的个性化需求做好前期思考,便不容易出现跳个广场舞都能扰民的情况。

所以,此事给了政府部门一个善意提醒:建设公共设施不能闭门造车,要打开窗子,让百姓的意见流通进来,让他们说出自己的需求,让政府的顶层设计与居民的微观需求进行良好沟通。如若不然,即使建再多的广场,再多的绿道,再多的公共设施,也只能成为混杂不堪、吵闹不休的“夜市”。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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