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民生巷议 > 正文

文明需要“约束”

www.fjnet.cn 2013-08-15 08:20  钟  声 来源:人民日报 我来说两句

必要的文明约束,是培育文明自觉、展示文明形象不可或缺的手段

即将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自公布以来引起广泛关注。

这部旅游法要求,“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旅游者如果“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英国广播公司网站、美国有线电视新闻国际公司、美国《大西洋月刊》网站等媒体都对此予以充分报道。用新加坡《今日报》的话来说,中国法律开始对不文明旅游行为动真格了。

也有人发问:法律是不是过于严苛了?毕竟,美国人、法国人、英国人、俄罗斯人都曾获得过“最不受欢迎游客”称号,相比之下一些中国游客的陋习似乎并没那么“特别”。而且,很多国家对于旅游者的不文明行为,仅止于呼吁、提醒,或者指导。例如,美国国务院2006年推出《美国人海外旅行行为准则》,不过是提出了16条礼仪忠告。

《旅游法》的出台既有其现实背景,也体现了一个负责任大国的自省精神。统计显示,中国出境旅游人数2011年达7025万人次,2012年达8300万人次,消费额高达1020亿美元;预计2013年将达到9430万人次。出境游大众化已成为中国的现实。中国人出游给世界带去了财富,自然也应向世界展示文明的形象。

无可否认,一些中国旅游者在国外表现过于“粗放”,着实带来负面影响。具体事例不用举,仅看国外景点设立的 “请勿喧哗”、“请勿浪费”、“请便后冲水”、“请勿插队”等中文标识,就足以让我们感到尴尬。部分游客缺乏个人修养,或源自手头宽绰后、特别是暴富后形成的骄狂心态。

“上车睡觉,下车拍照,回来什么都不知道”,媒体如此概括中国游客未免有失偏颇,但也有在理之处。成熟的游客会充分利用现代手段,通过上网、看书或查资料,了解旅游地的历史,而不仅仅满足于形式上的“到此一游”。相反,如果缺乏对当地文化历史的敬畏之心,甚至不遵守公共秩序,不能从旅游中得到收获和启迪,则偏离了旅游的本意,将有魅力的事庸俗化了。

美国社会学家英格尔斯曾说, 人的现代化并不是现代化过程结束后的副产品, 而是现代化制度与经济赖以长期发展并取得成功的先决条件。引申之,文明的呵护,不能让法律缺位。《旅游法》不仅包含对文明自律意识的倡导和呼唤,而且还对不文明的行为进行必要和适度的行为约束,通过适度的道德管制,从根本上警醒失落的文明自觉。

中国和世界的接触越来越深入。我们清醒认识到,一个民族和国家的文明程度高低, 不仅取决于其物质财富的多寡, 还取决于其道德水准的高下。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必须保证素质教育的跟进。

必要的文明约束,是培育文明自觉、展示文明形象不可或缺的手段。

  • 责任编辑:林雯晶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