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人扫街,都是编制惹的祸
www.fjnet.cn 2013-08-15 17:44 钱夙伟 来源:法制日报 我来说两句
8月12日,微博@中国新闻网发布一条微博称:郑州有正式环卫工雇一些年老的农村人替他们干活。正式工有编制,月工资为4000元左右;而雇一个临时工,每月只需1240元。附带的一则视频显示,拍摄点为中原区伏牛路垃圾中转站,几位穿着环卫工制服的中老年人正在清运垃圾,面对镜头他们发泄了心中的不满(8月14日《东方今报》)。 现在已经证实,6名在编环卫工低价雇外地人替自己干活。根据国家市容环卫行业管理规定,环卫作业严格按照工作量核定人员和经费,实行定人定岗,不允许找人替岗作业,正式工更不允许花钱雇临时工替自己干活。相关部门已作出的处理是:6人返回原岗位工作;雇用期间6人工资中除支付雇用工资和6人基本生活保障外,其余追缴上交区财政;6人如不按时上岗,按劳动法和事业单位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然而,且不说这样的处理失之过宽,也显然没有涉及根本问题,也就是,为什么在编与不在编同工却不能同酬? 如这些被“雇用”的环卫工所说,“人家一月落个3000元不干活,自己累得要死才千把块,不合理,明摆着剥削人。”但是,与其说是这6个当“二老板”的在编环卫工“剥削”了他们,不如说是不合理的薪酬制度“剥削”了他们。换言之,如果是环卫所聘用他们,收入也不过如此。实际上,现在环卫工人中的临时工,不仅拿到手的只是当地最低工资,甚至连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合同都没有签订,最基本的养老保险都得不到保障。 在编与不在编的巨大差异,让在编环卫工有了当“二老板”的可能。事实上,在编环卫工因此炙手可热。某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环卫系统员工,457个招聘岗位引来11539个报名者,其中有29位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有媒体发表评论称:“哥考的不是环卫工,考的是事业编制。” 从根本上消除“剥削”,要根据2011年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对事业单位进行全面改革,彻底打破传统观念中的事业单位“铁饭碗”。比如实行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合同管理,严格考核机制和辞退制度,加大所谓“铁饭碗”的“饭碗风险”,事实上,如果建立这样的机制,这6个在编环卫工也根本当不了“二老板”。 当然,现在临时工仍在城市的环卫岗位上“挑大梁”,而收入却与付出普遍倒挂,提高临时工的收入,消除在编与不在编的收入差异,应该是当务之急。通常的理由是,因为经费紧张造成了同工不同酬,事实上,城市的形象工程从来就不会捉襟见肘。环卫投入的不足,并非因为差钱,主要的障碍还是编制的偏见,也因此,只有摆脱所谓编制的束缚,同工同酬也才有可能成为现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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