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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在给“警察摔婴案”盖遮羞布?

www.fjnet.cn 2013-08-19 16:07  谢伟锋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有媒体报道称,河南省林州市公安局民警郭增喜,疑酒后将一名女婴举过头顶,重重摔在地上致其重伤。郭增喜已承认此事件系他所为,曾关15天禁闭。目前,当地已成立联合调查组,涉案民警郭增喜已被警方控制。(8月18日 《京华时报》)

终于是等到媒体发酵之后,“警察摔婴案”才有了官方入手:该市已成立联合调查组,调查结果将及时公布。然而这更像是摊上了大事而赶紧补窟窿的戏。在事情的来龙去脉都已经很清楚,同时“嫌疑人”都经历过荒诞不经的15天内部禁闭的处理,而被摔的婴儿也已经出院……我们如何回到事情最初的起点来调查呢?更为重要的是,从7月20日至今,已经过去将近一个月。而姗姗来迟的所谓“联合调查组”,是要擦怎样的屁股呢?

警察摔婴案,其性质已经超过北京摔婴案。作为维护一方百姓平安的民警,竟然丧尽天良到要用“摔”来动作于一个7月大婴儿。事后,各种说辞漫天飞,有酒后玩笑论,还有双方之前就有过争吵。层层叠叠的说法是应该厘清,但不应该是在一个月之后!

对于当事民警的郭增喜,据说这三个字在当地政府和公安系统里,都已经成了让人三缄其口的关键词。而事情之所以会没被捂死,皆是因为当地人大会议上,对此事忍无可忍的官员的一句“太不像话了”,才算是在公共场合打开了“禁声令”的冰山一角。有感于口风甚紧,是当下官场的普遍现象,能让官员都义愤填膺的发声,可见此事让人拍案到如何地步了。

然而就是这样的事情,如何度过了将近一个月的“窗口期”,并仅是开出了紧闭15天的罚单?这种罚酒三杯的处罚方式,首先就是典型性的护犊。按理来说被摔婴的那一方,是应该走法律程序来维护自己权益,然而时至今日也不见这方面的说法,那在大家想象的空间里就不禁要问,郭增喜是何等人物,竟然能造就这种法外之地。

吊诡的是,林州警察摔婴案,竟然比北京摔婴案还要早三天,这几乎颠覆了所有人的逻辑思维。就在北京摔婴案在案发当天就被曝光之际,为何遥远的林州摔婴却如此的静悄悄?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在案发当场就已经有群众聚集,按理说这新闻很容易扩散。而正常轨迹应该是进入法律严惩、新闻报道以及舆论参与的流程,但是这一切都被诡异的翻篇了!而此事终于被大白天下之后,林州的众多“有关部门”第一时间进入状态,开始当起事后诸葛亮。这种黑色幽默式的“善后”,又尴尬了几多民意?

对于此事的发展,所有人都将持续关注。而谁给这事盖上了遮羞布,是不是也该站出来有个说法了?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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