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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传销,莫以烂尾收场

www.fjnet.cn 2013-08-22 10:35  冯海燕 来源:东南网-海峡导报 我来说两句

受女网友之邀,厦门小伙小邱只身来到龙岩,不料误入传销陷阱,被困乡村民房内。凌晨1点他屏住呼吸,只穿一件短裤,双手硬掰开防盗网跳下窗户,顾不得胸口、手臂的伤口鲜血淋淋,一路狂奔。历经6小时,狂奔8公里,在一对情侣的帮助下报了警。警方前往搜捕,但所有传销成员全逃得无影无踪。(8月21日《海峡导报》)

小邱的惊魂逃亡结束了,传销成员也悉数撤退。这和我们以往看到的很多传销案例雷同。可和尚跑了,庙还在。根据相关规定,房东必须对租者身份加以验证并登记。规范出租屋管理更是各地倡导的打击传销的新思路。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指出:为传销者提供场所的出租屋主应该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假如这些条例被切实执行,那么传销组织的“阵地”就很难建立或者很容易被发现、被举报。

故而,我们很想知道房东被罚了多少?警方从中又得到了什么线索?接下去追缉没有?何况,引小邱上钩的“美人鱼”根据QQ上线定位,不是无迹可寻,小邱更与之是原同事,要查找并不困难。

报道中我们看不到警方的后续部署。但愿这不是该案烂尾的标志。希望只是警方尚在侦破中,暂不便透露。总之,打击传销应该从规范出租屋开始,抓住一切线索一路追击,不抓到头目誓不收兵。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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