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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发烟袋”是种次优选择

www.fjnet.cn 2013-08-27 10:33  刘孙恒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8月23日,常州市城管局向过往路人免费发放定制的便携式烟灰袋,首批发出5000只。这种烟灰袋外表像零钱包,由防火隔热的特殊材料制成,可以用来熄灭烟头。有市民当场试用后表示,“可以随身带,用起来方便”。但也有不少市民提出质疑,公共场所是禁烟的,连烟灰缸都不能放,常州城管这么做是在鼓励抽烟吗?(8月26日《现代快报》)

控烟《细则》中明确规定,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室内场所在醒目处挂上‘禁止吸烟’的标识,安排专人劝阻吸烟者,更不能准备烟灰缸。”故而,对于城管当街免费发放便携式烟袋的行为,一些市民质疑会“鼓励抽烟”,是合情合理的。

但与此同时,我们不得不思考另一个问题:光一条街每天都至少能捡到3000多个烟头,可谓满地尽是烟头的背景之下,此番现象,谁能提出一个比发烟袋更佳的纾解方法?重罚,还是禁止,抑或其他办法?面对基数庞大的烟民,不论草民仕贵,到处皆是吞云吐雾者,不会碰壁吗?真的切实履行,将付出的成本代价不是社会难以承受之重?遑论,现实早已证明,对公共场所内抽烟,“单向度”的重罚、禁止等,最终总会显得苍白无力,往往“郁郁而终”。

更何况,较之城管发烟袋所存在的隐忧,其积极意义亦是溢于言表。一方面,针对人们乱丢烟头的现象,不再采取以往常见的旨在“惩罚性激励”的执法行为,而是选择“奖励性激励”,为烟民着想,为其提供便携式烟袋,不也是执法理念的改变、执法行为的变通么?另一方面,免费发放烟袋,使烟民无乱丢烟头的理由,置烟民于“道德低地”,不也是有助于矫正烟民们乱丢乱扔的坏习惯么?纵使后果不佳,但最起码也为下一次惩罚性措施的出台埋了伏笔。

凡此种种,无不说明“城管发烟袋”也是种次优选择。此举固然有不足,但总的来说,仍是可圈可点。所以,我们不能戴着有色眼镜来审视,不能将对控烟不力的不满,发泄至“城管发烟袋”之上。于控烟缺乏实质性措施的前提下,某种程度上说,也不存在城管发烟袋有鼓励抽烟的嫌疑,因为公共场所内抽烟的现象是早已存在,不会因城管免费发一个烟袋,公共场所抽烟的人就会多了。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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