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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抚养费”缘何屡成焦点

www.fjnet.cn 2013-09-05 16:51  姚易林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9月2日,国家审计署官网发文称,对社会抚养费的关注度不够,近年未组织过全面审计,也未能全面掌握这些资金的底数以及相关惠民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9月1日,全国14位女律师联名向国家审计署申请公开社会抚养费审计情况信息。昨晚,律师代表黄溢智说,她们尚未接到审计署的直接回应。(9月4日 新华网)

今年7月,浙江律师吴有水申请公开“社会抚养费”收支预算信息一事,如平地一声惊雷震栗网络,引起了社会的高度关注。而如今,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吴律师的再次申请,更是将原本就质疑声不断的“社会抚养费”推向了舆论的风口浪尖。缘何“社会抚养费”这项为民、利民、惠民的政策频遭质疑,究其原因还应深入剖析。

收费原由不清不楚难服众。所谓“社会抚养费”,更让我们耳熟能详的是它的前两个名字,“超生罚款”“计划外生育费”。根据国家2002年9月1日《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解释就是超生者占据了社会资源而缴纳的经济补偿。而现实情况真是如此吗?难道经济就因此而增长?难道超生婴儿是社会免费抚养长大?难道没有孩子的家庭就能得到“社会抚养费”的返还?正是收费理由的难服众才引出多如牛毛的质疑,将“社会抚养费”推向了“口诛笔伐”的风口浪尖。

收费标准参差不齐,结果适得其反。《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中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可以想见,这样各自为政的措施必将引起“社会抚养费”的不公平、不公正。现下你超生交一两万,我超生交十万八万这样大相近庭的现象已经是屡见不鲜,群众对此是怨声载道、颇有微词。不仅如此,百密一而疏,“社会抚养费”已成为变相的交费超生。只要有钱就能超生的观念也深入人心,这和“社会抚养费”最初为民、利民、惠民的宗旨是背道而驰。所以无数的质疑抨击也就不难想象了。

巨额资金瞒天过海不知所踪。“社会抚养费”总是“神龙见首不见尾”,据统计17个省(市、区)计生或财政部门公开的2012年度社会抚养费征收总额,合计超过165亿元。如此巨额的资金却难觅其踪,加之社会抚养费近年未组织过全面审计,也未能全面掌握这些资金的落实情况。久而久之,就会不了了之,“社会抚养费”是否被挪用,是否被侵吞,是否真正用于“抚养”,人民大众也就不得而知。如此,“社会抚养费”引起轩然大波也就无可厚非。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勇于发现问题,努力找到整改的措施,及时悬崖勒马、回头是岸,逃离“口诛笔伐”的漩涡。真正将“社会抚养费”建设成一项关注民生、重视民生、解决民生问题的暖心工程。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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