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民生巷议 > 正文

“以房养老”,需清除哪些“路障”?

www.fjnet.cn 2013-09-16 08:48  毛建国 来源:新华网 我来说两句

国务院近日对外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意见明确提出,作为“金融养老”、“以房养老”的方式之一,“我国将试点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具体操作办法和实施计划,有望明年一季度出台。

“以房养老”不是一个新概念。国际上,英国、日本、新加坡等国家都有“以房养老”模式,效果还不错;在中国,北京、上海、南京等多个城市的个别金融机构,也都曾就此进行过尝试。国务院发布《意见》意味着,这一模式将从民间探索正式上升为国家行动。

不过,也需看到,“以房养老”在现实中还存在着观念、产权、银行等多重“路障”……试点“以房养老”,政府还有许多工作要做。

其一,要加大养老投入。养老是一个综合系统,无论是从现实还是民意期待来看,起主流作用的应该是养老金,不能把“以房养老”当作主流和全部。即使推行了“以房养老”,政府还是应该开源节流,花大力气用于养老金的扩面、充实、提高。比如舆论一直热盼的把更多的国企红利计入养老金,应该得到更多重视。

其二,要推动观念转变。在现实生活中,很多老年人及其子女不愿意接受“以房养老”。有老年人直言:抵押房子,孩子会骂。这里涉及到养老观念转变的现实问题。对于这一传统观念,不能简单地指责,相反应该多从制度上加以完善。通过实实在在的举措,让社会看到“以房养老”是多赢之举,有利于减轻政府、社会、老人及其子女的养老负担。

其三,要规范银行服务。“以房养老”是公益之举,银行从中获取一定利益回报,这可以理解,但不能过分放大逐利、忽视公益。某银行称,“我们一般按照房屋评估价70%左右做一个抵押率,我们现在也是按照每个月给客户最多两到五万元。”这样的比例是否合理?还有一家银行,试行推出的贷款期限只有10年,可老人一般不只活10年,那10年以后怎么办?不明确公益性,就得不到社会信任,“以房养老”就很难推行。

其四,要重视风险制约。此前银监会负责人曾表示,由于中国现有的制度,房屋产权70年,“以房养老”难以推行。除却产权制约外,银行还担心:房价会下跌,抵押会缩水;产权不清晰,子女会纠缠;预期出差错,亏空无人补。比如说定价时预期寿命是15年,但是老人最后活了30年,银行一直在支付养老金,这个亏空怎么办?正如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所说,“这应该是一个准公共品,政府必须介入”。

“如何养老”,是每一个人都要思考和担心的问题,“以房养老”对政府提出了另一种挑战。重视现实掣肘,借鉴国际经验,“以房养老”才会受到更多认可,发挥更大作用。

  • 责任编辑:林锦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