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自杀免责书”不必一棍子打死
www.fjnet.cn 2013-09-17 11:04 林 萧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15日,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5000多名新生完成报到,他们踏入校园的第一件事,就是与校方签订《学生管理与学生自律协议书》。协议书明确:“学生本人对自杀、自伤引起的后果承担责任”。(9月16日《南方日报》)??XML:NAMESPACE> 大学新生刚踏入高校报道,迎接他们的不是鲜花和掌声,而是一份看起来有些冰冷的“自杀免责书”,对于热衷于喜庆热闹的中国人来说,这种做法似乎有些欠妥。不过,在我看来,入大学签订自杀协议,完全不必一棍子打死,大学第一课让学生直面生死拷问,由此让学生思考生命的价值,未尝不是一件有意义的事情。 近年来,各地高校学生自杀的新闻屡见不鲜。学生作为在校群体,与社会接触面并不广,却动辄选择轻生,一方面折射出社会环境的复杂性已向高校渗透,另一方面直指当前学校教育中生命教育的缺失。在各方压力之下,学生的情绪无法得到宣泄,于是做出过激行为,在此过程中,倘若能有渠道获得帮助与心理治疗,学生自杀概率必能大大降低。在国外的许多中小学,生命教育常常作为学生入学的第一课,死亡教育作为教育的一种形式,名为谈“死”,实则让学生树立正确的生死观念。以美国为例,据《今日美国》报对美国70所大学2.6万名大学生的网上调查显示,在15010名平均年龄22岁的在校生中,55%想过自杀;8%曾做过自杀尝试。尽管如此,这些学生的自杀的念头转瞬即逝,主要源于生命教育的开展已让学生学会排遣压力,进而以积极态度面对生活。 反观中国的学校教育,生命教育课程基本处于空白状态,中小学大多被应试教育占据,大学教育虽然不再有升学压力,但真正教育学生什么却还是以课本知识为主,学生在此种氛围里除了确保考试及格外,并无多大的学习动力,恋爱由此成为不少大学生的“主修课”。在一些高校明文禁止学生恋爱的语境下,大学开设心理诊疗帮助学生平稳度过青春期已是一种奢望,即使在一些开设心理诊疗的高校,对生命教育的专业知识也严重匮乏,一旦学生产生过激行为,最终结果大多是走上不归路。 作为高校新生,大多是成年人,对于生命原本就应该自己负责,而不是简单选择自杀逃避。从这个角度说,东莞高校要求新生签“自杀免责书”,实际上也给学生敲响生命警钟,只不过简单以“自杀免责”面对学生和家长,有些混为一谈,让人较难从情感上接受。因为即便学生在校自杀,无论从法律还是情理上,学校都需多少为此担责。东莞高校与其让学生签署类似“死亡提示”的协议书,不如以此为契机开展生命教育,让学生从直面生死上升到认识生死,进而学会如何追求生命的价值,这其实也是整个中国高校的软肋,值得一试。 |
- 心情版
-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 [ 09-17]高校“自杀免责书”成不了免责牌
- [ 09-17]自欺欺人的“自杀免责书”
- [ 09-17]自杀免责?无效!
- [ 09-17]“自杀免责”开学第一课?
- [ 09-16]广东一高校要求新生签协议:自杀自伤自己担责
- [ 09-16]广东东莞理工城市学院要求新生签“自杀免责书”
- [ 09-15]工伤致残获赔30万元 湖北男子追讨未果自杀身亡
- [ 09-13]韩国青年自杀率为何如此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