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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堵路被拘呼唤协调机制

www.fjnet.cn 2013-09-24 09:44  李千帆 来源:广州日报 我来说两句

据报道,9月18日晚9时30分许,天河区天园街某小区内约100名业主,因对该小区游泳池被拍卖不满,在天河区黄埔大道该小区路口聚集,其中20名业主冲上主干道,拦截过往车辆,致使黄埔大道东往西方向道路交通拥堵,严重影响了此路段正常的交通秩序。事发后,天河警方立即派出警力赶赴现场处置,对林某等2名违法人员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黄埔大道本就属于交通高负荷路段,即使是正常情况下拥堵也时常出现,业主因维私权挟持公共利益,实在不可取。正如警方所重申的,市民反映诉求应循法律途径,不可采取扰乱公共秩序等违法行为。从维护公共利益的主旨出发,公安机关对破坏社会管理秩序、扰乱正常工作生活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执法为公值得肯定。

但在处置这样一起事件之后,还应有更多反思。其一,业主的私利因何受损?如果仅仅拘留堵路人员,治标不治本,会不会有下次堵路的可能?不得不承认的是,因为私利无法得到有效保护,堵路闹事甚至恶性报复社会的事情,各地已出现过多次,如果任其发展下去,谁能保证不会发生比堵路更严重的事情?其二,这件事因为业主与小区管理方产生的矛盾而起,从报道得知,该小区的公共设施产权之争已经持续十余年,前几天也发生了激烈冲突,有业主大腿流血,也有业主下巴被缝针,在此过程中业委会以及街道办都没能发挥应有作用及时平息事态,是否也该承担连带责任?

现在看来,因为私利冲突得不到及时调解可能会危及公共利益,这就呼唤建立协调机制。建议在矛盾双方之外寻找第三方主持公道,整合房管、司法等部门的力量,重新梳理十余年来的争端始末,拿出令双方都能信服的权威结论,而不只是担当谈心的边缘角色。如此,方能真正釜底抽薪息事宁人。

(李千帆)

  • 责任编辑:林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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