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时政观察 > 正文

“慈善明星”陨落 当警惕行善成交易

www.fjnet.cn 2013-09-25 08:48  王石川 来源:广州日报 我来说两句

近日,刘志军案的关键人物,山西女商人丁书苗在市二中院出庭受审。丁书苗被控向时任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外资项目管理中心主任的范增玉行贿4000余万元,目的是为自己树立正面形象。(9月24日《京华时报》)

丁书苗出事前,一向以慈善家的形象出入公共视野,她是声名显赫的扶贫名人。2010年5月,在福布斯中国慈善榜上,她以9000万元捐款名列第六。2009年,丁获评“中国扶贫开发典型人物”,她的形象被刻成雕塑,全国巡展。由此可知,丁书苗确实是慷慨大方的慈善家,也赢得几乎是无以复加的声誉。一个细节是,在2008年左右,丁书苗加入了中国扶贫开发协会,成为副会长。

如今,丁书苗已经身败名裂,但应该厘清两点,其一,丁书苗确实为慈善事业做出了贡献,她的捐献是真金白银,说她沽名钓誉也罢,哗众取宠也好,她参与慈善是不争事实,不能因为她犯事而完全忽略了她对慈善事业的投入——据不完全统计,丁书苗最近几年的慈善投入累计近5亿。当然,这些钱来路不正。其二,丁书苗投身慈善,有一定的目的性,即“为达到树立正面形象以逃避有关部门查处的目的”。这一点需要警惕。

更需警惕的是,范增玉受贿数千万元,然后利用职务之便安排丁书苗在有关表彰会上发言、在有关刊物上刊登慈善事迹等,这就成了赤裸裸的交易。对动机不纯的丁书苗应依法惩处,对那些权力寻租的慈善机构官员更应该零容忍。行贿固然可憎,受贿更是可恨,他们污染了慈善的清流,加重了慈善危机,将慈善形象败坏殆尽。同时应该反思的是,宣传慈善名人,推出慈善明星,接受慈善捐款,不是有严格的程序吗?时任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外资项目管理中心主任的范增玉,为何有那么大的权力帮助丁书苗?慈善机构不能成为少数利欲熏心之徒的工具。但愿丁书苗事件不影响我国的慈善事业,真心向善的人不泯灭善心。

(王石川)

  • 责任编辑:林锦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