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俊峰之子画作涉嫌抄袭案应回归法律面
www.fjnet.cn 2013-10-12 10:11 张立美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近日,沈阳小贩夏俊峰儿子强强画作涉嫌抄袭引发热议。9日下午,台湾知名漫画家几米品牌官微发布微博,称正拟定对应办法。夏俊峰妻子张晶9日晚表示,其在微博中向几米道歉,但强强的画作有自己的想法,并非抄袭。(10月10日《京华时报》) 绝大多数绘画者以及著名画家在一开始学画时都会临摹别人画作,模仿别人画作,这种行为本身无可厚非,也没有任何的罪过。但是,将临摹、模仿的画作拿出去出版发表时,从保护和尊重他人知识产权的角度说,必须公开注明发表的作品是临摹和模仿的作品,而不属于个人原创作品,灵感不完全来自个人。如果没有说明临摹、模仿信息,那么出版的作品就不能再认定是临摹、模仿行为,而应当认定为抄袭行为,属于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换言之,临摹、模仿别人画作本身无罪,但是不加说明的公开出版就有错。 这起沈阳小贩夏俊峰儿子强强画作涉嫌抄袭案,其实只是一起非常单纯的有关侵犯知识产权的法律事件,案件的解决应该回归法律层面,是私下和解,还是走上法院打官司,都只是双方当事人的个人私事,公众不应该过度干扰。尤其是不能因为夏俊峰儿子是未成年人,夏俊峰儿子及其妻子属于社会弱势群体,我们天然的同情他们,就可以在情绪下,操起道德大棒对知识产权遭受侵犯的几米进行抨击,或者无底线的维护属于侵权角色的夏俊峰的儿子及其妻子。 从法律角度说,被抄袭者几米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抄袭者夏俊峰的儿子或者其监护人继续经济赔偿,这是法律赋予几米的权利,任何人都无权剥夺。我们不能因为几米寻求法律途径解决,要求小贩夏俊峰的妻子为他的儿子抄袭几米画作一案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就批判几米的行为和诉求,就认定几米没有良心。相反,作为被抄袭者的几米,如果不追究抄袭者夏俊峰儿子的法律责任,那是几米个人的善行和宽容,也完全由几米个人决定,外人不能依靠舆论力量对几米进行施压。 实际上平息沈阳小贩夏俊峰儿子强强画作涉嫌抄袭案的最有效办法就是回归法律面,究竟是抄袭,还是临摹或者模仿,让司法认定,让法律说话,而不是围观者认定,靠情绪说话。司法认定之后,该道歉的道歉,该认错的认错,该纠正错误的纠正错误,该赔偿的赔偿,当然被侵权者可以在善心之下免除侵权者的经济赔偿,而不是公众在同情心下进行评判和对其中的一方进行道德施压,逼迫一方放弃自己的合法权利。 总之,弱势群体和同情不能成为侵权行为的免责金牌,被侵权者的权益永远应当得到保护,这一点我们应当清晰的区分开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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